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当地监管部门扪心自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泌阳县相关监管部门应邀参加了。
“这30多吨病死猪羊狗肉都从哪儿来的?牵涉的养殖户又是怎么处理的?”
媒体记者追问现场泌阳县的执法部门,目前处理的只有牛兴本一人,其他人呢?对于养殖户的病死猪羊狗肉,有关部门如何监管的?该怎么处理?
现场的执法部门领导沉默几十秒后,其中一位领导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说回头把相关的材料传给大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黑窝点加工的病死猪羊狗肉及成品肉制品,大多都流向了百姓的餐桌,销往当地的包子铺、卤肉店,餐馆等,安全隐患极大。
昨天在现场的当地省政协委员也指出,他在板桥附近也见过一些收购病死猪肉的摊点,没人管理。
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称,牛兴本2010年和2011年都因销售病死猪肉被行政部门处罚过,但牛兴本为什么没有收手,仍然大肆收购、加工这些病死猪肉,当地的监管部门的确应该好好问自己。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要降低食品安全犯罪的入刑门槛
张立勇说,目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存在两个问题,一旦查获到这些有毒有害食品,执法部门往往都是“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来解决,这实际上根本无法杜绝“牛兴本”地不断出现。
他说,下一步要加大打击力度,主要从4个方面努力。
首先,参照“醉驾入刑”的标准,降低食品安全犯罪的“入刑门槛”,凡是违犯法律规定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有潜在危险的,都要动用刑罚,不能光罚款了事。
其次,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造成严重后果,不能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来判, 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
再次,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一般不用判缓刑,要判实刑,即使只能判缓刑,也要下发“禁令”,就是不允许这个人再从事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的活动。
最后,要加大财产的执行力度,没收财产,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他倾家荡产,不能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