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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死刑保证书”案再开庭 嫌疑人已被关11年

2013-04-25 15:39:5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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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的家杂草丛生,院墙倒塌,长时间无人居住。

    警方补充侦查6年无结果,双方当事人均叫屈

    此案11年后,仍没有走完它的司法程序,警方对证据的“补充侦查”,6年没结束。

    在死缓判决后,李怀亮的家人查阅卷宗资料,替李怀亮拟了一份递到省高院的上诉状。在上诉状中提到几个疑点。其中指出,2003年12月30日,即叶县判决后,中山大学相关机构曾作出检验报告,小蕊的血型是A型。案件材料显示,公安机关2001年作出的法医鉴定显示,李怀亮血型是A型,现场血型是O型,无法对照。

    案发当晚,警方现场测量脚印。按照家属的说法,现场的鞋印是38号,李怀亮当晚穿的鞋是44号。李怀亮的家人上诉要求,以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判李怀亮无罪。

    而杜玉花认为:从2001年到2007年,曾经三次开棺验尸,可李怀亮却一直不被处理。她认为,李怀亮就是杀害女儿的凶手。

    网现“死刑保证书”,悬案今日再开庭

    前两年有媒体报道,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李怀亮案开始引发媒体热议。

    据了解,保证书签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协议内容为:“李怀亮一案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此报道被广泛转发。

    针对“死刑保证书”一事,平顶山法院回应说:所提的“保证书”,经核对与卷宗中的原件一致。该“保证书”是被害人家属请求将李怀亮案件提高审级的申请书。是被害人家属请求法庭“对被告人李怀亮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最好判死刑”的单方诉求表达,不是平顶山中院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上面也没有任何法院人员的签名,但确系平顶山中级法院信笺,且在卷宗中存档。不是法院依法判决的任何条件。平顶山中级法院强调,此案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待该案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将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此案经过警方补充侦查,今年1月18日,平顶山检察院向平顶山中院提起起诉补充意见认为,对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没有异议,建议法院尽快恢复审理此案。平顶山中院决定4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

    B影响

    李怀亮的姐姐:11年来,她第三次见到弟弟

    该案对涉案双方的影响都很大,大河报记者昨天围绕案件相关情况,先后到看守所及涉案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了采访。

    在平顶山境内311国道叶县北武当玄庙观后是叶县看守所,这里就是嫌疑人李怀亮被长期羁押11年的地方。4月24日上午11时50分,记者驱车赶到这里,看守所院内,李怀亮的三姐李爱梅正站在嫌疑人接待室外,远远看着弟弟李怀亮,这是她11年来第三次见到弟弟。

    据李爱梅说,李怀亮被羁押后,就患上了心脏病和高血压,11年来,此前她只见过弟弟两次,一次是2011年李怀亮昏厥后被送往叶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一次是2012年11月。

    “若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直接把他枪毙了也不冤枉他。”李爱梅说,弟弟长期被羁押,自己多年上访也无济于事,现在没有能证明李怀亮杀人的证据,也不放人,自己真不知道该咋办。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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