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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疑坐冤狱17年当事者:那些犯罪事实都抄写不下去

2013-05-02 07:52:31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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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法条

    《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对话

    “出狱前夜是人生最漫长一夜”

    “案犯”朱又平提前3个月假释,狱中表现积极不申诉,希望减刑早出狱

    【对话人物】

    朱又平男,38岁,杭州萧山人。浙江省高院认定,朱又平参与1995年3月20日杭州萧山劫杀出租车司机案,并判其死缓。去年底,警方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3·20”案件线索,认为可能对原判决有影响。2月1日,朱又平获得假释出狱。

    “终于等到这一天”

    新京报:得知案子被复查时你什么反应?

    朱又平:今年1月13日上午,浙江省高院审判监督委员会的法官到省二监,他反复问我,17年前的“3·20”劫杀出租车司机案,你到底做过没有?我坚持说没有。

    那天谈话持续2个小时左右。法官走前告诉我,浙江省高院立案复查了。

    新京报:你当时是什么反应?

    朱又平:我自学过法律。这个时候法官来访,我知道案子出现转机。又紧张又激动,语无伦次。人跟机器一样,话都不知道怎么说。

    以前父亲还活着的时候,经常讲,只有真凶抓到了,否则永远翻不了这个案子。这时我就想,我终于等到这一天。

    新京报:此前想过案子会有转机吗?

    朱又平:想过。在监狱里,我第一次看到佘祥林案的新闻,像黑屋里突然打进一丝光亮。当时就想,我会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什么时候翻案能轮到我。但想想又觉得渺茫。

    新京报:假释前,你考虑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朱又平:从1月13日开始就睡不踏实了。每天凌晨2点醒过来,迷迷糊糊,翻来覆去。我在想,出去怎么办?怎么面对这个社会。而以前我经常考虑的问题是出去如何申冤。

    新京报:得知案子有转机,狱友们怎么看?

    朱又平:他们都羡慕我,说我运气好,换在十年前,早被捂住了。我也同意,这十年,国家的法治有进步。

    “抄写不下去犯罪事实”

    新京报:一审宣判死缓后你上诉了,但服刑这么久,为何没有申诉?

    朱又平:省高院的法官也这样问过我。主要两点原因:一是申诉不能减刑,再就是没有新的有利重大的证据,申诉成功几率也不高。

    新京报:就希望能早点出来?

    朱又平:是的。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争取早日出狱,释放后三年内仍能申诉。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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