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批次
今年考生志愿分七个批次
今年,我省考生志愿分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等七个批次。
报专项计划志愿的必须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定合格的考生。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个别自主招生高校(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在提前批录取,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录取
1
“优惠”
十类考生可加20分投档
今年十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获加20分投档资格,包括: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委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烈士子女。
另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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