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美丽的街景
也是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期。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出现的社会矛盾,市委书记吴天君说:“要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做到常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正是按照这一思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汇集民意促稳定、以合作共管聚民力、以成果共享顺民心,把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解决在苗头、解决在前头、解决在源头,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创新最大的受益者。
2008年8月20日,随着郑州市8340位人民调解员由业余转为专职,这支隐藏在社区里的调解力量,将专职为居民调解纠纷,为全省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变革开了先河。
为化解民事纠纷,我市推进“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653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8615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万余件。
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综治网络建设向村社延伸。目前,全市共建立一级网格197个,二级网格2996个,三级网格18089个,搭建起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平台。
经过实践探索,郑州市通过构建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治安防控和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楼院、每个家庭,实现了人民、行政、司法三调解的对接,社会矛盾化解逐步实现了从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掌控的转变,社会管理关口前移,有效破解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社会管理难题。
如今,“大调解”机制的运行,更是推动郑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驶入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使97%的社会纠纷、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安全阀”和“减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