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
体系建设布局
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博物馆和学校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逐步使每个省辖市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每个县有1个省级(或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县、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充分利用林业旅游资源,逐步培育和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为主,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辅的森林旅游发展格局,打造太行山、嵩山、小秦岭、崤山—熊耳山、伏牛山北麓、伏牛山南麓、桐柏—大别山等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四大提升工程
国土生态安全
体系提升工程
在继续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重点实施生态廊道网络、“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山区营造林四大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工程建设总规模2675.4万亩,其中造林1039.1万亩(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包括国家重点工程55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52.8万亩,中幼林抚育1483.5万亩(包括国家项目400万亩)。
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按照国家批复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在洛阳等4个省辖市19个县(市、区)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天然林保护区内的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中幼林抚育。
(二)退耕还林工程
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积极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工作,力争将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水源区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范围。
(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进一步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治理区域,强化植被恢复,努力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主要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和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
(四)防沙治沙工程
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沙化耕地上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发展林粮间作。重点对黄河两岸、黄河故道、黄泛区进行治理。建设范围包括开封等10个省辖市48个县(市、区)。
(五)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体系,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拯救和恢复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完善和新建一批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鸟类环志站。
(六)湿地保护工程
全面加强对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对生态退化的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修复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
(七)造林补贴试点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遵循“谁造补谁、自愿公开”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八)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遵循先易后难、间伐为主、分类施策的原则,先期在国有林场和森林资源大县试点,逐步在全省实施,积极、稳妥、科学地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九)生态公益林建设
加强1933.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与管理,继续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补偿面积,完善补偿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提升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