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隆力奇陷入传销漩涡 公司回应:是经销商个人行为

2013-06-27 18:02: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字号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提到隆力奇,大家都不陌生,一家总部在江苏常熟的日化企业。近日有听众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隆力奇公司直销的运作方法、盈利模式疑似非法传销。

  从隆力奇官方网站上,不难找到华夏国际直销联盟的影子,联盟全称为“隆力奇华夏国际直销联盟”。上课的男子告诉满场听众,要想加入华夏国际直销联盟,首先就要缴纳26000元的会费,这样就拥有了一张白金VIP卡,从而有资格享受每周领薪水的待遇,而且只要发展两个会员进来,就可享受层奖、互助奖等近4000元的奖励,下一级的会员继续复制,上级即可坐收渔利了。

  具体能赚多少?一名学员骄傲地告诉记者,他的一个朋友轻松月入六十多万。他在上个月也成功发展了20多人。

  至于挣钱的模式,到底是靠卖产品还是发展所谓的“会员”,一开始这名学员一直在讲隆力奇产品处于怎样的领先地位、如何畅销,但随后也坦言,只要占住“位置”,不干活也能挣钱。

  记者:你赚的钱是他卖产品的钱还是交的钱?

  学员:我产品这个杯子,我用这个杯子用了一个礼拜,顶尖产品……

  记者:他只买一个杯子400块钱,你也赚不到钱啊?

  学员:因为先占位子嘛,两条线。

  记者:主要还是发展人?

  学员:两条线,这就是人帮人的生意。即使不做,下面有人,只能往下面发展。

  记者:就是无所谓买不买这个杯子是吧?

  学员:对,现在产品有两千多种,随你挑。就是不做,也可以赚钱,只要在那个位置就行。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表示,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是不是涉嫌传销相信大家心里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可是面对记者的疑问,一位业务经理依然振振有词,给记者讲起了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业务经理:传销是没有证的,国家不允许的,要打击的。

  记者:只是一个证的区别。

  业务经理:就是一个证的区别,有了这个证就是直销,没有这个证就是传销。

  业务经理所说的证,就是挂在隆力奇全球直销总部内的直销牌照。记者在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隆力奇于2009年7月获得直销牌照,开展的业务范围仅限江苏省和云南省部分地区。批准直销产品为2类31种,均为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照直销学员的说法,隆力奇现在直销的产品远不止获批的31种。

  按照商务部的规定,直销企业要进行直销信息披露,江苏隆力奇集团网站上也明确了“直销人员计酬办法”。赚多少钱,要看销售金额,金额越高,获取销售佣金的百分比越高。计酬办法也明确,该计酬制度中不存在团队计酬以及通过发展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然而业务经理介绍的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

  业务经理:因为你占了个位置,有人在你下面,这些人你都不认识,但是他们在为你赚钱,就等于是你的存款机。

  “占了位置”就能稳赚不赔,就能有一帮人成为自己的“提款机”。这样的说法的确诱人,但是这样容易的“直销模式”与传销有何不同?

  记者随后来到隆力奇公司,对于“拉人头”的模式,隆力奇媒体总监许玲华解释称,由于隆力奇公司这几年刚刚进入直销行业,管理经验不足,可能有经销商有会员会急功近利。就像华夏国际直销联盟,许玲华证实,正是隆力奇的一个经销商。

  许玲华:直销特供模式这几年发展得还是比较快的,管理难度很大,在这方面我们要跟国际大公司多学学。拉人头赚钱是急功近利的经销商的个人行为,我们遇到了也要教育处罚的。

  今天上午节目播出之后,隆力奇董事长徐之伟给记者打来电话回应此事。徐之伟的解释是,华夏直销联盟此举是经销商的问题,不属于隆力奇公司的行为,但承认违规。

  徐之伟:华夏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和国家关于直销的方法,这属于华夏个人的行为,我们将立刻展开调查,并对个人行为的违规者展开处罚。

  同时徐之伟补充解释,之前有关别的地区隆力奇涉嫌传销的情况,也属于经销商的不当行为,他们已进行处罚。

  徐之伟:辽宁、江西的情况也是经销商的行为造成的,我们去年也进行了处罚。我们在自身方面也是很认真地去做了。

  但是徐之伟所谓的“不符合公司直销的规定、不符合国家直销的办法”,到底如何断定,与传销又有着怎样的联系?隆力奇承诺会对经销商的“处罚”,但真正对“疑似传销”的处罚,到底该由企业作出,还是应该有来自工商部门的相应措施?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记者潘毅 江苏台记者藤淏)

[作者:张慧鑫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