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 陈诗昂)7月4日上午,网友@中原小白称:刚听郑州新闻广播的听众说,昨天他去龙湖游泳,看到一人放生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鳄鱼。
鳄鱼?龙湖?“今年不用担心有人会去龙湖游泳了。”有人调侃,但也有网友直言“吓人”。
7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爆料人秦先生。这件事,是他去龙湖游泳时,听其他游泳爱好者说的,“有人放生了一条鳄鱼和一只重约40斤的大乌龟。”
对此,目前龙湖的管理单位东龙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前几天他们就听说了。
“一直在巡逻,没见到。”他说,几十个人已经找了好几天了,“也不敢公开宣布,怕引起恐慌。水里面有游泳的,我们也进行了劝阻,也跟他们说了这个事,但劝不住。出现伤害事故就麻烦了。”他最初得到消息,也是“别人反映的”。
对此,郑州市林业局野保处处长尚光铸表示,私自放生野生动物是不允许的。
“根据国家相关动物保护条例,如需放生,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才允许放生。”他说。
尚光铸认为,一些野生动物可能属于外来物种,随意放生可能会造成生态灾难。而像鳄鱼这种动物,随意放生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