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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这么多 遛狗的时候记得拴上绳子哦

2013-07-19 01:29:03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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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狗这么多

    遛狗的时候记得拴上绳子哦

    本版文字采写/整理

    郑州晚报记者 鲁慧

    话题导读

    近日,辽宁、山西等地相继发生了恶狗伤人事件,一时间,如何规范养狗的问题成了大家广泛关注的话题,我市养狗的状况如何呢?您对养狗有什么看法呢?近日,记者对小区养狗的事情做了了解,我们的热心市民也参与讨论。

    记者调查

    早上6点,记者在熊儿河紫荆山路段附近看到,遛的狗很多是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只,而广场公园是禁止宠物入内的。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养狗人也了解养狗的相关规定,但大多都是嫌麻烦,存在侥幸心理,往往会忽视养狗的责任。“这个城市要加强管理,个人也要加强管理。”在河边晨练的市民牛先生说,现在很多狗都不拴绳,出事了很危险。

    市民亲历

    记者在多个居民小区进行随机采访,不少市民表示,有过被邻居家的狗或流浪狗骚扰的经历。在居民小区采访时,记者随处可见狗的身影,而且不少都没有佩戴犬只标示,也没有人看管。

    早在2007年,我市就已经出台了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城市养狗进行了规范。其中,居民养狗要注册登记,禁止饲养大型犬。

    俺这孩子从小就怕狗,就因为孩子小的时候正在上厕所,被邻居家的狗吓了一次后,一直都怕狗。——市民记者 张女士(家住电院小区)

    小区有条狗,光咬小孩儿,每天回家很害怕自家小区的狗。——市民记者 高女士(家住货站街)

    我们家小区门口老有一群狗卧在那,很害怕。今天早上,它们还在大门口卧着呢!——市民记者 婷婷

    畅所欲言

    平时我家的狗狗十分听话,也没有咬过人,所以从未拴过。对于狗狗是否会咬人,我很自信。——市民记者 鹿女士(53岁,古牧的主人)

    现在小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老人喜欢,小孩也喜欢,他们以狗为友,以狗为乐,没事逗逗玩,解解闷,是现在工作压力解脱的一种生活情趣。——市民记者 李女士

    有一天晚上,我和妻子到公园遛弯,走着走着就闻到了狗屎味。看前面一两米处,一坨小山似的狗屎热气腾腾地四处弥漫。再看前面,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正牵着一条金毛犬悠闲地走着。我追上那个女人,和颜悦色地说:“大姐,狗把屎拉在道上了,请您清理一下。”那女人看了看我,没好气地说:“吃饱撑的,管得着吗!”我立刻急了,拽住那无德女人理论起来。妻子让我别管闲事,可我就不信那个邪,非得见真章儿不可。遛弯的人这次可遇到打抱不平的人了,立刻围观起来,七嘴八舌指责那女人,直到她把狗屎清理干净。

    我特别鄙视有些人丢了一只狗却哭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的样儿,甚至悬赏张贴小广告。自己的老人丢失了也不会那样伤心,那样寻找,却为一只狗悲痛欲绝,下血本。还有的居民喜欢养凶猛的狗,但管理不善,动不动就咬人,妇女小孩见了都不敢出家门,使他们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现在,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怎样养狗,如何做个文明养狗的人,把我们的小区创造成和谐美好的家园,是摆在养狗居民的重要课题。在全社会都在开展“知荣辱,创新风,兴文明,促和谐”的今天,物业管理部门也要首当其冲地做好宣传工作。——市民记者 李桂连

    只要遵规守信做个文明的养狗人,大家都是欢迎的。可有的居民却做不到不扰民、不污染、不咬人,甚至把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当做一种乐趣,这就未免太伤人自尊了。——市民记者 王微微

    小区遛狗,最起码应该给狗系个绳子,好多都没有系绳子。

    另外,狗乱拉屎,主人不自觉清理,别人踩一脚,这对环境影响不好,对行人也不好,大家都说了就会管,再说这事之前执法局专门有抓狗队的,只是这个工作暂时没做而已。

    我觉得养狗的人就该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养,不只是办狗证,打疫苗,还要看他的资质,就像建筑公司,你会盖房子可以,但你要保证质量,还要给工人开得起工资,就这还要向建设局备案并交纳保证金,真万一你不按规定执行,就取消你的资质,扣你的保证金。——市民记者 :↑克瑞斯∮┘

    养狗看来是一件小事,但狗主人往往忽视一些影响别人的细节。

    我不养狗,但我认为,大家遛狗时,得有链子拴着小狗,同时主人一定要带袋子装狗粪,不能污染环境吧!——市民记者 芋头

    记者提醒

    一旦出现了狗咬人、咬伤人、咬死人的事,狗的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个就要看狗的主人主观上有什么样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还是说无法预见。假设是过失,刑法它是这么规定的:说应当遇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这种结果的,那么是过失犯罪。

    虽然不伤人的大型犬很多,但养犬的人知道,不养犬的人未必知道,尤其是孩子容易受到伤害。

    像藏獒这样的大型烈性犬只,要单独对其分类。藏獒本来就不是广大的内陆地区的犬种,也不是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兽性很强。像这种犬根本就不应该让其在城市里出现,对饲养者也要更加严格地约束,比如遛犬区域的限制、饲养范围等。——市民记者 张律师(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

    他认为,以犬只体型大小区分也无可厚非。但藏獒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其实最重要的是管理不到位,法规落实不好。比如对遛狗不拴狗链、无证养犬,尤其在城区饲养大型犬,警方既然是主责单位,就要尽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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