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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马公胜父子被害案昨天二审 “凶手邻居”称愿偿命

2013-07-24 07:06:30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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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

凶手提出,当时被害人也有过错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马公胜的弟弟、弟妹以及妻子卢女士及卢的父母、姐姐等亲友近50人旁听,由于人员太多,法院只好换了一个中型法庭。

法庭上,焦某称,杀人偿命,对于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和最终量刑,他都没有异议。

但他称,杀害马雨豪是担心罪行败露,而杀害马公胜并非出于故意。马公胜曾向他借了160万元,双方发生矛盾引发本案,马公胜对案发存在过错,因此提出上诉。

检方

5个理由证明“借款”说法不客观

由于是二审死刑案件,庭审重点围绕对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即焦某所称的160万元借款和借条。

焦某称,案发前,马公胜曾找他借了10多次钱,最多的一次借了15万元。不过,马公胜大多很快就还了。

对于借条,焦某称,都是由他写好后,马公胜在上面签个字,并按个手印。

检察员认为,有5个理由足以证明借款和借条均不客观,马公胜并无过错。

第一,侦查机关调取了焦某所有的银行账户,余额总共只有几百元。关于借款,目前只有焦某的供述,而案卷里的借条也是矛盾重重,内容是焦某写的,马公胜只是签了个名,这不符合借款的正常习惯。

第二,借条上的手印在左下角,而在正常情况下,自愿按手印应该在右下角。

第三,焦某当庭称借条落款有日期,实际上,借条上并没有写日期。

第四,借条上有一串数字,事后证明这是马公胜父亲的手机号,但错了一位数。

第五,如此大额的借款,焦某的妻子和马公胜的妻子都丝毫不知,不符合常理。

最终,审判长称,将择期对此案宣判。

[作者:记者 赵强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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