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南阳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桐柏县教师杨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案(详见本报5月27日A10版)的办理情况,该案已于7月15日由南阳市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杨某今年55岁,为桐柏县某小学教师。自2012年春至2013年5月,杨某先后在租住处奸淫女生两名共3次,在教室内当众猥亵女生20名,这些女生均为一至三年级学生。5月23日,部分学生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杨某被刑事拘留。5月28日,杨某被逮捕。7月10日,桐柏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报送南阳市检察院。7月15日,南阳市检察院以强奸、猥亵儿童罪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为什么由南阳市检察院向南阳市中院提起公诉,而不是由桐柏县检察院向桐柏县法院提起公诉?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谦解释说,根据犯罪情节,杨某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
杨某所犯罪行“情节恶劣”表现在哪里?郭国谦介绍,一是被害人年龄小,两个孩子被性侵时只有八九岁。二是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杨某奸淫幼女行为与猥亵幼女行为同时存在,社会危害性大。三是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四是杨某多次奸淫幼女,情节严重。
桐柏县发生这样严重的犯罪,有关部门是否有责任?郭国谦说,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难辞其咎,检察机关正在对本案涉及的失职渎职情况进行调查,构成渎职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究。目前,杨某所在小学的校长已被免职,桐柏县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师德教育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