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降职、副所长免职
昨日,本报A10版《私家车景区游玩山路上避让警车不及时被砸》一文,报道了内乡县公安局板场派出所副所长带领民警执行公务途中,因同向行驶的私家车主未及时避让,将其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碎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昨日下午,记者从内乡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县公安局党委及时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板场派出所所长郑亚虎降职为副所长;对在现场没有及时制止协警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派出所副所长姚欣禁闭7日,免去职务;对没有及时规范妥善处理纠纷事件的七里坪乡派出所指导员刘轶砚诫勉谈话,降职为副指导员。
同时,前日下午,县公安局副局长江涛带队向当事人周庆钊赔礼道歉,并赔付车辆损失费1000元。警方的这一举动,得到了周庆钊的谅解。“这起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会牢记此次教训,在全局开展反对特权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整顿作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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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否当了“替罪羊”?
7月31日早晨,内乡县公安局通报称,内乡县公安局已就此事作出严肃处理……虽然处理尚算及时,但公众对事件的追问却远未停止。
一问:警察到底有没有参与打砸,协警是不是“替罪羊”?
一些网民质疑称,事发时在现场的派出所副所长及民警究竟有没有参与打砸,是不是仅仅属于“没有及时制止协警行为”?如果无人“撑腰”,协警又如何有如此“霸气”?协警是不是又一次扮演了“替罪羊”?此外,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