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娟)派出所实行首问负责制、缩短办理车牌和驾驶证时间、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昨日,省公安厅出台22条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能。
群众满意度当场评价
规范公安机关窗口部门服务标准,对群众咨询审批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应提交的资料。实行群众满意度当场评价制度,安装电子评价器,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实行派出所首问负责制
实行派出所首问负责制,派出所接受群众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处理的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负责答复、解释、说明和处理。
提供新生儿重名查询服务
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
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室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
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
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缩短办理车牌和驾驶证时间
补换证、转移登记、注销、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等业务,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预约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0日缩短为40日,科目二、科目三申请补考的预约时间由原来的20日缩短到10日,驾驶证科目三考试结束后做到当日发证。
审车属地化管理
推行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属地化服务管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必回原登记地办理。
高速设立公安便民服务站
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冀豫站、郑东新区站建立“河南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向过往司乘人员提供省公安厅直管高速公路路段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违法处理、银行自助缴纳罚款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
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民警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实行快速处理。
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
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依托河南消防信息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栏”,对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从事中介服务,以及其他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公布。
各市消防部门全部开通“96119”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群众对消防业务的咨询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出入境证件可网上申请
建立互联网出入境服务网站,申请人可通过出入境服务网站完成初步信息录入,并打印带有申请编号的申请表,申请人持该申请表到出入境受理大厅交验户口本及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即可完成申请。
逐步推广出入境证件一体发证机
在全省各级出入境接待大厅逐步推广出入境证件一体发证机、港澳通行证签注自助受理等电子辅助受理和发证设施,方便群众办理。
在校园周边设置“护学岗”
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
建立预约会见在押人员制度
建立预约会见在押人员制度,对于符合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规定的,通过看守所网上预约平台,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加大信访事项解决力度,信访接待深入基层,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