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利中心近期透露,将在明年年初建起深圳第一个“弃婴岛”。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在这个气温日渐下降、天气逐渐变冷的冬天,深圳市福利中心将建设“弃婴岛”的消息,带给我们的是温暖,带给一些弃婴的,却可能是生命的保障。实际上,“弃婴岛”并非是我们自己的发明,而是借鉴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其背后体现出来的,是生命至上的意识,是对生命无条件的呵护。从某种角度说,这也是一个国家与社会更加成熟、更加文明的标志。
但是对“弃婴岛”的出现,也有人表示出了担忧,觉得这样的做法等于是变相鼓励遗弃行为,客观上会增加社会弃婴的出现。对于这样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弃婴行为虽然违反道德与法律,但如果不是遭遇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难以摆脱的困境,相信没有哪个父母会轻易遗弃自己的孩子,而这个“困难”和“困境”,显然不是“弃婴岛”所带来的。每个弃婴的背后,往往都有着一段悲惨的故事,其父母都有着“不得不弃”的理由,也就是说,有没有“弃婴岛”,都不会妨碍他们的父母做出弃婴的选择。 既然弃婴行为客观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把婴儿遗弃在哪里的问题,那么从保障弃婴生命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有了温暖舒适的“弃婴岛”,无疑就比把婴儿遗弃在公园、路边、公厕等“传统”的弃婴场所要好得多。
经验告诉我们,“弃婴岛”不会鼓励遗弃,只会救助生命。“弃婴岛”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在国内出现,2011年河北石家庄福利中心建立国内第一个“弃婴岛”,从其三年来的运行经验看,建立“弃婴岛”后,被遗弃的孩子总量并没有太大变化,部分病残儿童因救助及时其患病程度得到减轻,弃婴死亡率明显降低。这无疑是对弃婴生命权利的最大保障与尊重。
因此可以说,“弃婴岛”的建立主观上是为了救助弃婴,呵护生命,客观上也确实达到了这样的效果,并没有像一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变相鼓励了遗弃婴儿的行为。弃婴行为违反国家法律,也违背人伦道德,当然是不值得提倡的,但是站在政府责任、福利救济的角度来看,“弃婴岛”的出现称得上是社会福利救济工作的一项尝试与创新之举,值得全国其他地方的福利机构学习借鉴。(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