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年轻人在安宁骗租“黑车”后,连捅司机48刀弃尸荒野。12月22日,记者从皋兰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历时5年,于近日成功侦破“2008·8·19”特大租车杀人案。
2008年8月20日上午,城关警方接到群众反映:大砂坪一僻背山沟有辆被人遗弃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轿车内有大量血迹,并在后备箱里找到了沾满血手印的车牌。
警方调阅相关资料得知,2008年8月19日下午,跑“黑车”的陶某某在安宁刘家堡广场被人租用后下落不明。街头监控资料显示,租车的是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
就在警方四处查找陶某某下落时,8月23日,皋兰县中心乡兰沟村邹家庄村民在东沟放羊时,在一处山洞里发现一具男尸。民警现场勘查后确定,死者就是驾车失踪的陶某某,其身上有48处刀伤,其中两刀致命。
抛尸现场非常偏僻,只有当地村民才熟知山洞位置。皋兰警方围绕抛尸现场,对方圆几十里范围内的村庄,15岁至30岁的男性村民进行了逐个排查,但指纹都和车牌上的血手印不符。
作案凶犯是在安宁刘家堡广场租的车,成员是三名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皋兰警方又在安宁围绕学校和网吧进行了大量走访,却始终没有找到破案线索。
2013年8月,刑警出身的张宝成担任皋兰县公安局局长后,多次召集刑侦人员分析案情。凶犯从安宁租车,在皋兰杀人抛尸,然后将车辆遗弃在城关区大砂坪。尤其是在皋兰偏僻乡村抛尸这一环节,肯定在抛尸现场附近居住或与这里有联系。
刑警再次深入抛尸现场周边村庄细致排查。在中心乡钱家窑村,刑警从村民口中获悉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年在警方逐村排查年轻男子时,有个叫王某某的村民是找别人顶替按的指纹,且此人当年与邻村的同学刘某某、朱某某来往频繁,但案发后三人各自外出打工,此后就没有再回村里。皋兰警方立即查找三人下落,伺机抓捕。
今年9月6日,刘某某在岷县出现,但因另外两名嫌疑人行踪不定,警方决定暂不抓捕。12月15日晚,民警在会宁县某宾馆、永靖县,分别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某、朱某某抓获。次日在安宁将已结婚生育两子的王某某抓获。
抓获刘某某等三人后,刑警立即押回审讯,这起发生在5年前的团伙抢劫杀人案案情大白。
2008年,刘某某、朱某某、王某某先后从乡村中学辍学,三人来往密切。刘某某在安宁水挂庄附近开了家货运部,但生意始终清淡。一次闲聊时,刘某某提议抢劫“黑车”司机,三人凑了400多元“经费”,买了三把匕首。2008年8月19日下午,三人在刘家堡广场寻找作案目标。在被一女司机以路远为由拒绝后,三天前刚买车挂牌的陶某某听到三人租车后,以80元商定好价钱,在皋兰一乡村中学转悠至下午5时许离开后,陶某某便催促三人付车钱,刘某某以方便为由让陶某某停车,掏出利刃刺向陶某某。看到同伙王某某下不去手,刘某某边骂边抓住王某某的手,对着陶某某用力刺了几刀。
此时,陶某某还有一点气息,三人从其口袋里搜出150多元现金,将陶某某抬到后备箱,由开过拖拉机的王某某驾车来到皋兰县中心乡兰沟村邹家庄,在村东沟一山洞里将陶某某草草掩埋,然后驾车驶向兰州。
到大砂坪时已是夜半时分,看到路上有公安检查站,三人于是将车辆遗弃在大砂坪一僻背山沟里,锁好车门,扔了车钥匙向城区逃窜。不料走了一会,王某某发现手机遗留在轿车里,气急败坏的刘某某提刀便要将王某某就地“解决”,朱某某居中调解才罢手。三人又返回,用石头将车玻璃砸碎,取走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