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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夺命快递涉事化工厂曾多次寄1公斤毒样品

2013-12-24 07:32:4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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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次寄送1公斤样品

  去年底,熊兴化工厂就多次快递有毒化学品样品,还可能涉及申通,今年夏天升级为25公斤装的“大家伙”。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并非熊兴化工厂第一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样品。

  据沙洋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底,熊兴化工厂就已开始通过快递邮寄一些化学品样品。“最开始寄小样品,顶多一个月一次或者两次。”上述知情人士回忆,小样品用白色塑料胶瓶灌装,“有矿泉水瓶粗,但没那么高,瓶很厚,踩不碎,容量在1公斤左右。”

  上述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曾当面问过寄件人,化工厂精细化工分厂副厂长黄绪堂,液体是否有毒,得到答复是,“只要不喝,就不会有事”。即便如此,因为涉及化学品液体,从来不敢走航空,多为陆路发往山东、江苏等地。

  此外,为防运输途中破损泄漏,快递人员采取了多层保护措施。“先用气泡纸缠紧,再用防水袋套住,用胶封死袋口,再放进纸箱里,四周塞进填充物。”

  到了今年夏天,熊兴化工厂快递的小样品规模升级,从1公斤左右的小样品改为25公斤装的“大家伙”。

  快递人员的保护也相应升级。据知情人透露,工作人员先用防水的塑料袋,把桶身整个套住,再放进纸箱里,四周的缝隙用矿泉水瓶、泡沫等填充物填充,封盖后再用塑料袋套上一层,最后放进一个编织袋里。

  “他们的考虑很简单,即使破了,也不会流出来污染其他的快件。”上述知情人说。

  据央视记者的调查,在一本熊兴化工厂自今年6月起的快递登记显示,快递记录超20次,快递公司除圆通外,还包括申通、韵达、德邦等。

  黄胜勇对此称,他并不清楚邮寄的“样品”是氟乙酸甲酯还是别的产品,称一切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论。他说,化工厂共先后三次邮寄氟乙酸甲酯,都是通过圆通。其中,11月24日,向潍坊鸣冉化工寄出样品,到付快递费200元,11月30日,“客户李鹏”签收此件。

  不过,据新京报记者前述调查,熊兴化工厂快递氟乙酸甲酯,远不止黄胜勇披露的三次,涉及快递公司也不止圆通。前述知情人说,至少还包括申通。

  但沙洋申通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称从不快递液体,只寄送过化工厂的税票等物。

  今年9月、10月,荆门邮政管理部门相继召开快递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多次强调所有快递开箱验视,禁寄物品严禁收发。此后,熊兴化工厂的氟乙酸甲酯样品快递要求被拒绝。

  熊兴化工厂副总经理黄胜勇亦证实,11月27日,发件人找圆通快递前,也曾找过沙洋、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但均被拒绝。

  沙洋申通快递负责人张瑞尧12月22日晚回应,拒绝的原因有二,一是化学品,二是液体,“当时对方提着桶来,我出于安全考虑,桶都没打开,直接拒绝了。”

  而沙洋圆通为什么收下快件,又是如何包装,如何运输,目前,相关细节仍不得而知。

  破损或涉野蛮装卸

  快件在潍坊分拨中心发生泄漏,快递业内人士表示,野蛮装卸是货物受损最常见的原因

  11月28日晚11点左右,经过11小时颠簸,满载着刘兴亮的鞋子、“氟乙酸甲酯”方桶等1844件大小货物的厢式货车驶入潍坊寒亭区雷家庄,并停在西侧一排仓库前。

  这里是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驻地,同时也是圆通潍坊转运中心。大约5年前,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每年向圆通速递交纳一定的费用,从而成为圆通的加盟商(后简称潍坊圆通)。

  “捷顺通及其员工可以使用圆通标识,但两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潍坊转运中心临时负责人张韩胜说。

  穿着圆通速递红色工作服的分拣员周明(化名)早已等候多时。车厢门打开后,他和另一名同事跳上货车,负责将货物搬下。

  按照日常操作流程,周明将货物从车上卸下后,另有同事会将货物在扫描仪上扫描,以注明货品抵达的地点时间,然后货品被分拣到需要派送的地区。

  进入车厢后,周明闻到车内有异味,2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卸下大约70余票货品后,周明和同事分别感觉到头痛、恶心、想呕吐。主管将这一情况汇报给转运中心梅经理,两人遂被送往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输液,凌晨三点,两人生理体征恢复正常,遂出院。

  潍坊转运中心临时负责人张韩胜表示,发现异样后,梅经理让三名员工戴着防毒面具和胶皮手套上车清理货物,找出了污染源,一个轻微破损的蓝色塑料桶,桶内的化工品已经只剩一半,150票货品受到明显污损。

  破损的塑料桶里装的正是熊兴化工厂寄出的“氟乙酸甲酯”。

  熊兴化工厂副总经理黄胜勇怀疑塑料桶的破裂是遭到“外力”;圆通公司则称是因为路途颠簸导致损伤。据新华社报道,快件是在潍坊分拨中心发生泄漏。

  快递业内人士则表示,野蛮装卸是货物受损最常见的原因。

  今年3月15日,央视曾曝光了圆通、韵达、顺丰三家快递企业的深圳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暴力分拣等行为。

  而根据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野蛮分拣、私拆快件、违规处理“问题件”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作者: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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