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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办法公布

2013-12-25 01:36:04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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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办法公布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昨日,市政府正式公布《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这是我市地铁运营的首部法规。今后市民乘坐地铁将有规可循。

    影响安全物品不可上车

    办法规定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不能带上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犬只等可能妨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充气气球、铁锯、铁棒、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虽然可携带折叠自行车,但记者获悉,郑州地铁票务政策规定了可携带行李标准:重量30公斤(包含)以下、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包含)或长度不超过1.8米。

    特殊人群可享优惠

    办法规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现役军人和残疾人按规定可享受优惠乘车或者免费乘车待遇,但没有明确老年人的年龄标准。记者从市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获悉,老年人免费乘车标准按票价发布会时的政策执行,年满60周岁以上郑州市户口的老人在工作日非高峰期(工作日高峰期指7:00~9:00,17:00~19:00)和节假日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地铁,每月限乘80次。超过80次之后乘坐地铁,需购买单程票或刷卡付费。

    办法同时规定,精神病患者、智障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运营单位有权劝阻醉酒者和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进站乘车。

    禁止在车厢内吃东西

    办法还规定,禁止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如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宣传品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躺卧、乞讨、卖艺等。

    办法对影响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也严加禁止: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强行上下车;攀爬、翻越或者推挤围墙、栏杆、护网、闸机、列车、安全门、屏蔽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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