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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一处长受贿18.99万 获刑5年半

2013-12-30 08:00:50 来源: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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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鹤煤销售处原处长于志熙,利用手中职权收受多人财物共计18.99万元,为他人在购买煤炭、降价优惠等方面大开绿灯。日前,渑池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志熙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违法所得的18.9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于志熙表示上诉。

[作者:马建刚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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