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宋文雅)全省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现已基本完成,全省2014年高考统一报名也随即进入资格审核阶段。昨日,省招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地须严格审核申请报名的考生资格,并于3月17日至23日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外省考生需提供
父母一方就业证明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均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其中,在户籍地就读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非户籍地就读的考生,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高中应届生,经就读地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对其中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各地接受的异地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接受地对应的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名单一致。
“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就业证明只要能证明在当地就业即可,可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或者是其他能证明在当地就业的凭证均可。”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说。
报名高考考生需要啥条件?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表示,报考2014年高考,考生需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社会考生不能异地报考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非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同等学力证明须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
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高校在校生报名严肃处理
省招办要求,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接受其报名,已采集报名信息的,告知考生报名无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漏报考生,各地须在 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不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
全省报名信息还将与高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报名者确属高校在校生的,将由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其高校学籍。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应本人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经各级招办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考生报名信息张榜公示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时还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
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