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中原网讯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郑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已印发。根据《要点》,2023年郑州市将持续推进定时定点投放模式,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1000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以上,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处置量增长不低于10%,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9%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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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为深化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21〕23号),结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考核办法要求,围绕进入全国大城市季度考核第一档一个目标,依托“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两个平台,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三化”水平,打造更加顺畅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体系,为郑州实现进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考核第一档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质进位主动作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定时定点投放模式,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1000座,基本实现居民小区定点投放模式全覆盖;分类收运体系更加完善,“4+2”大分类小分流收运体制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实现厨余垃圾公交化收运、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预约收运全覆盖,确保各类生活垃圾及时、高效收集转运;末端处置全面提升,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稳健运行,厨余垃圾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以上,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处置量增长不低于10%,有害垃圾全量转运至新密富利达存储;2023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9%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完成20个分类示范街道乡(镇)、200个分类示范小区、200所分类示范学校、200家分类示范公共机构、20家分类示范医院的评选工作;启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更加健全,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考核中力争成绩超过80分、进入大城市序列第一方阵。
三、重点任务
(一)前端分类扎实开展
1.落实监管责任全覆盖。有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前端分类引导、宣传责任;无物业管理小区鼓励办事处成立集物业服务、道路保洁、垃圾分类于一体的自管企业,负责无主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或者引入具有实力的社会企业统一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各类垃圾分出量。
2.配齐配足督导员。严格按照每300-500户配备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要求,打造保洁员、督导员、宣传员“三员合一”模式,确保桶站督导、桶前宣讲、现场监督成效。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相关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培训管理机制,鼓励各区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对垃圾分类督导员进行全员精准指导和培训,经考核认证合格后持证上岗。
3.推进分类箱房(亭)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模式,设立误时投放点(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所有分类垃圾桶进房(亭),严禁在单位或者楼栋门口随意摆放。出台《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箱房(亭)所有权、使用权、选址设置、维护更新、消杀管理等具体要求,确保箱房(亭)建好、用好、管好。
4.提升各类垃圾分出量。加大厨余垃圾分出力度,通过居民自主投放、督导员现场督导,原则上厨余垃圾分出量不低于15%;废旧织物箱体布局更加合理,严禁摆放在临街道路或者小区外围(临街独栋除外),定期组织箱体保洁、维修,加大转运收集力度,减少积存情况;大件垃圾要科学设置暂存区,确因条件限制的,要采取微信、电话预约,APP预约,物业预约等方式,开展上门回收,提高转运效率;鼓励在居民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箱房,采取24小时无接触投放,探索可回收物收集车进小区,定期定时集中回收。
5.分类主体全覆盖。加大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沿街门店以及相关企业等各类生活垃圾产生主体分类工作督导力度,确保监管人员、分类设施、宣传氛围三到位,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端收运更加顺畅
1.厨余垃圾公交化收运。组建或引入专门收运队伍,配足厨余垃圾收运车,科学设置收运路线,设置固定收集站点,实行公交化运输。沿街门店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水果店等的果蔬垃圾一并纳入收运范畴,每天转运不少于两次,不得出现积存情况。
2.有害垃圾规范转运。建立有害垃圾预约收运工作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第三方作业企业,每周集中收集已分类投放的有害垃圾,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APP预约,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收运,严禁有害垃圾混投混放、长期不运,对于灯管、水银温度计等易碎有害垃圾,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放,或及时电话预约收运,避免破碎导致的二次污染。
3.其他垃圾日产日清。重点解决楼院其他垃圾收运难题,个人二转车全部纳入环卫部门直接管理、统筹调配,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和办事处、社区其他垃圾转运责任,使用合规车辆、定点倾倒,确保其他垃圾日产日清,不服从管理的严禁进入中转站和焚烧电厂倾倒。
4.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能收尽收。提高转运效率,增加收运频次,减少积存时间,每两周清运不少于1次。
5.收运作业有序合规。所有垃圾收运车辆密闭、无遗撒,车身整洁、无异味,标志标识准确无误,车尾渗滤液或者油污收集池见本色、无脏污,不得将未经清洗的扫把、收集工具捆绑车身,禁止使用国四以下柴油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电能、氢能等新能源收运车。
(三)末端处置高质高效
1.分拣中心高效运转。已建成运转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运营实效,设备维修维护需停止处置超过3天的必须向市分类办提前一周报备,且停止处置期间采取区域协同方式进行处置,有关费用自行协商解决,严禁出现随意暂停运营或处置情况,一经发现全市通报并在月考核中总成绩扣10分处罚。
2.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持续提升。金水区、二七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置实现全量运转,发挥好高温热解、厌氧制沼工艺优势,提升资源化处置率;其余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要在现有工艺基础上,积极开展深度资源化技改,压榨后的渣滓尝试进行资源化利用。
3.探索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路径。鼓励各区分拣中心开展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集中攻坚破碎木料制作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附加值产物,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开展大件、园林垃圾协同处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志愿服务广泛开展
1.发挥好城管系统绿城啄木鸟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借助“绿城啄木鸟”平台,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在早晚两个集中投放时段开展桶站督导、引导、宣传等工作。
2.借助好妇联系统绿城妈妈品牌效应。依托“绿城妈妈”项目,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依托“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不少于200个农村地区村(社区)开展线下宣讲;全年组织群众性宣传实践活动不少于500场,通过家庭学习带动居民小区分类习惯的养成,发挥好“半边天”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3.实施好共青团绿风尚引领作用。积极推动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共青团系统“绿风尚”志愿服务品牌要发挥好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引领作用,号召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自身学起,从小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全年举办各类“绿风尚”活动推广垃圾分类知识不少于500场次。
4.组织好机关干部志愿者主动参与。发挥党政机关干部示范作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要履行好示范作用,主动学习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做起,从带动身边人做起,营造出一人带一家、一家带一楼栋、一楼栋辐射一小区的生活垃圾层级带动氛围,发挥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高、争先创优强、示范引领好的优势作用。同时,广泛开展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进小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单位分包办事处、处室(科室)分包社区或小区的方式,建立一对一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共同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5.督促好各级社会组织全面作为。全市物业协会、再生资源协会、市政环卫协会以及各类社工组织,要主动加入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投放引导、监督推动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好协会和社工组织的凝集作用,在分类宣传、引导上主动作为。鼓励借鉴深圳垃圾分类“蒲公英讲师”、苏州市“小蜜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模式,组建郑州市垃圾分类专业讲师团,培训100名专业合格的垃圾分类志愿讲师,组织500场次的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活动。
(五)源头减量加快实施
1.继续实施净菜入市。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商超、连锁水果店、农贸市场等,要创造条件实施净菜入市,严把入市第一关,减少果蔬垃圾入市量;批发市场、商超、沿街水果店、农贸市场等主体要专门配置厨余垃圾投放桶,量较大的设置专门存放区域,将所属果皮、菜叶等厨余垃圾能分尽分,鼓励实施果蔬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各区县(市)建成的果蔬垃圾处理站要发挥好资源化处置作用,严禁建而不用;未配备果蔬垃圾处置设施的,收集后交由各区分拣中心专门处置,严禁与其他垃圾混投、混放、混运。
2.持续推进快递包装物重复使用。全面实施快递包装绿色回收,鼓励快递企业采取等价交换、积分兑换等方式回收和重复利用包装物;鼓励居民重复使用快递包装,尽量减少邮寄包裹产生的多余生活垃圾。
3.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在餐饮店、酒店宾馆等继续大力宣传“光盘行动”,引导市民适量消费,避免过度消费。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宣传“光盘行动”,引导市民量力而行,严禁铺张浪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食品浪费行为。
4.强化限塑令推广。加大塑料制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限塑令要求。重点督促商超、农贸市场、五小门店、小商小贩等不提供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的塑料袋,鼓励使用可降解垃圾袋,倡导市民使用可重复利用编织袋、帆布袋等替代物。
5.不断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餐饮企业提供外卖服务的,宜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具,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六小件”等一次性用品,鼓励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可循环使用洗漱用品。
6.做优党政机关带头。全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以及使用财政经费的其他单位,要率先践行绿色工作方式,不得提供一次性办公用品(一次性纸杯、塑料袋等),倡导无纸化办公和循环使用各类办公用品。
(六)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扩大试点范围,在前期各区县(市)3-5个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选拔100个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提升行动,持续探索经验做法,总结“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在全市城市社区全面推广。
2.强化党建引领。加快建立以党建为引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推动、区级组织、办事处落实、社区全员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建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联动会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督导、监督等活动,全面提升分类成效。
3.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好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箱房(亭)选址、不按要求分类投放、混收混运、无人管理等疑难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和“社区开放日”内容,通过现场参观、集中授课等方式,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分类意识。
4.推动群众自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以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内,潜移默化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借鉴上海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自治模式,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思路,鼓励街道、社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第三方社会服务企业力量,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建立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民主协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纳入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研究议题,建立垃圾分类社区自治的良性循环,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七)环保督导持续整改
对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检查时指出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在通过省级验收、国家销号的基础上,持续围绕前端分类有人监管、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资源化率达到国家要求、体制机制健全、知晓率高等方面进行整改,不断夯实前期整改实效,确保环保督导指出问题真整改、真提升、真有效,杜绝假整改、假提升,以崭新的分类工作成果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验收。
(八)再生资源规范提升
1.持续推进废品收购站整治。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严厉打击露天作业、脏乱污作业以及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的小散乱废品收购站,规范提升一批规模大、管理优、辐射带动作用强、诚实经营的中大型废品收购站,进一步理顺我市再生资源管理体系。2.健全日常管理台账。推行废品收购月报制度,建立健全在用废品收购站台账,每月定时向区级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和分类办报送当月各类再生资源回收量、转运量,切实掌握全市再生资源收集、转运情况。
3.优化站点布局。借助郑州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7部门列入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契机,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发展实际,在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业设置固定可回收物收集箱房和流动可回收物回收车,在街道设立“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在区县(市)辖区内设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静脉产业园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形成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再生利用企业四级网络系统,进一步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打造示范企业。打造规范化、智能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继续按分区域、择优选择作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废品收购站15家,通过政策扶持、结对帮扶等方式,打造成我市再生资源行业标志性龙头回收企业,形成规模、规范带动作用。
5.强化执法保障。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派驻街道(乡镇)执法中队,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要加大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营造再生资源整治严的氛围。
(九)宣传工作不断加强
1.持续开展月主题宣传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结合《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地球环境日、爱国卫生月、传统节日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会场+分会场、社区+小区、定点+不定点等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及科普教育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载体,邀请和组织市民开展郑州市“垃圾去哪儿”系列专题活动,逐步形成预约定制化互动体验线路,让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有更多的认同感,在参与系列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以调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提升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整体形象。
2.加大入户宣传。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委局、街道办事处广泛开展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门店、进商场、进工地等七进活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宣讲,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原则上每季度到居民小区入户宣传不少于一次。
3.开展学校教育。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依托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中小学、幼儿园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家、校、社互动,开展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绘画比赛、作文比赛、演讲比赛、暑期社会实践等多形式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4.强化主流媒体宣传。适时组织媒体走进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业等采访报道,宣传我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社会认可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通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强大带动力,号召工会会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两期网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答,不断提升工会会员辐射面、带动力和示范性。
(十)执法监督更加有力
1.定期开展执法。落实好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日要求,区县(市)执法局、派驻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市城管局做好监督工作,每月底对当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执法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以专报形式上报市分类办。
2.依法依规处罚。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求,对不按要求设置分类容器、不按要求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破坏垃圾分类设施、私自贩卖厨余垃圾、违规从事废品回收等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营造全社会合规、合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降低不法行为发生率。
(十一)财政保障持续跟进
1.强化预算管理。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奖补、宣传、末端处置、收运补贴、日常办公、数据平台运营等各项费用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保障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全链条顺畅运营;连续两个月月考核倒数第一名的,不给予市级季度考核奖励、取消参评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单位资格。
2.明确经费标准。开发区、区县(市)严格执行每月户均10-15元财政兜底要求,保障好生活垃圾分类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宣传经费、奖励经费、培训经费,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3.保持市级激励。市级财政将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列入奖励范围,经验收合格每建成一座分类箱房奖励2万元、建成一座分类亭奖励5000元;落实季度考核奖励,对于每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成绩前三名,市级财政给予总额800万元奖励。以上均不含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
(十二)监管平台全面建成
建成运营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陆续接入分类箱房、收运车辆、处置设施、废品收购站等各类数据,实现一网通达、一网统管、一网办结,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数据收集可靠性、科学性和真实度。做到数据应接尽接、应享尽享,应接未接的按照权属追究管理单位监管责任,确保各类数据按时高效接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生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大要求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部署,拔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争先创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党委牵头、政府推动、人大监督、政协助力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体制,在不断赶超中实现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创建分类工作先行区、表率区、模范区。
(二)健全机制,统筹推进
健全比学赶超工作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每季度分别对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观摩点评会,优秀单位典型发言,落后单位表态发言;每月组织有关委局和各区县(市)分类办安排部署工作、点评上月考核情况。区县(市)要参照市级做法,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
(三)鼓励创新,注重推广
引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有关企业,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技术、方式方法、设备选用、投入产出等全流程工作创新。推广高新区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国有公司一体化运营经验,管城区陇海马路办事处组建自有公司统筹开展无主管楼院清扫保洁、垃圾分类等兜底运作模式,推广中原区航海西路办事处正大美丽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验;鼓励联合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织物资源化利用设备研发,提升全市回收利用率;主动联合大专院校、社工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进小区活动,提升全面参与率、知晓率和投放率。鼓励各区联合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的专项课题研究,比如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调研、整治及监管专项课题研究,大型社区和企事业机关食堂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专项课题研究等。
(四)强化监督,系统考核
优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实施委局评分、全市月考核系统评价、媒体曝光、区级自评、市级抽查等综合考核方式,开展全方位考核;完善日抽查、日通报,周汇总、周通报,月考核、月奖惩,季点评、季奖励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原网等主流媒体进行曝光。
附件:2023年郑州市生活垃圾箱房(亭)建设明细表
附件:
2023年郑州市生活垃圾箱房(亭)建设明细表
备注:原则上,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箱房(亭)全覆盖,每个小区至少有一座生活垃圾箱房(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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