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7月5日17时开始,我市主城区普降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主城区已经出现一些险情和人员车辆被困情况,经综合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7月5日18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启动防汛Ⅳ级响应需采取如下响应行动:
(1)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
(2)市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区县(市)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5)电力、通信、城市管理、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市防指成员单位依据成员单位防汛职责,视情启动部门、领域或行业防汛应急预案。
(6)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日7时、13时、19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郑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每日7时、13时、19时报告水情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日17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发生洪涝灾害的区县(市)、开发区防指启动本级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处置情况的研判,认为需要请求上级防指进行支援时,及时提请市防指指导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9)发生洪涝灾害的区县(市)、开发区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并于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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