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4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龙港办事处
雅乐华庭小区7号楼
(二)滨河办事处
大马洞庭华府小区5号楼2单元
(三)明港办事处
仁兴嘉园2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
(四)三官庙办事处
前段行政村后段自然村第二村民组
(五)龙王办事处
龙安社区1号院3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六)银河办事处
1. 文苑小区22号楼1单元、24号楼1单元、47号楼1单元
2. 裕祥小区1号楼1单元
(七)新港办事处
1. 坡地刘村花园自然村
2. 金港大道城市便捷酒店
3. 新港大道新中集运公司、时尚如家宾馆
(八)郑港办事处
1. 白鹭源春晓13号楼1单元
2. 正弘林语苑8号楼1单元
3. 润丰悦尚21号楼(2、3单元)
4. 翱翔路西段37号商铺所在楼栋单元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八千办事处
大闫庄村
(二)张庄办事处
大关庄村
(三)明港办事处
航田手机产业园A区
(四)滨河办事处
1. 安纳西小区
2. 正弘麓林苑8号楼1单元
3. 正弘尚文苑12号楼2单元
4. 正弘棠语苑13号楼2单元
5. 小河刘社区1号楼(1、2单元)、2号楼2单元、4号楼、6号楼(2、3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1、2单元)
(五)郑港办事处
1. 蓝山公馆21号楼
2. 云尚苑9号物业楼
3. 魅力之城榭香园3、10、16、17、18号楼
4. 魅力之城幽兰园1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
5. 魅力之城祥润园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
6. 润丰锦尚1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15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19号楼1单元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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