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转公贷款”已发放1.76亿 相关业务标准更明确

2024-05-10 20:14:45 来源:中原网

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6日开始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来,截至5月10日16:30,“商转公贷款”业务已累计办理328笔,发放金额共计1.76亿元。

同时,该中心针对办事大厅登记、12329服务热线和信箱收集办事群众遇到的比较集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建议,根据群众诉求,经综合评估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有关认定标准。

这两种情况可自5月11日起办理

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如果《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存在矛盾,但为同一时间段(6个月)内出具的,可根据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认定购房的真实性,如贷款性质为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期限较长(原则上在5年以上),自5月11日起,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为“法拍房”,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认定其购房行为的真实性,结合其他“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材料,自5月11日起,予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手房总价认定标准

为确保贷款资金发放的安全性和科学性,对于用商业贷款购买的二手房交易的总价,作为发放贷款主体的公积金中心将首先考虑交易房屋的价值,并结合二手房贷款政策,按照契税计税基数和《购房合同》载明的总价,取最低值进行认定。

房屋交易时,交易总价与契税系统认定的计税基数不同是普遍现象,并不影响“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

请大家有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公积金中心已经增加了网上预约号的投放数量,在办事大厅实际办理中,发现小部分预约群众爽约,可能是在大厅咨询台咨询以后,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在此提醒办事群众,可先了解具体政策和办事流程,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再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咨询的群众可以直接在大厅咨询台现场咨询,或者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避免浪费预约资源。目前贷款资金充足,请大家有序办理。

郑报全媒体记者 孙雪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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