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征集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我市决定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等四个细分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有意愿、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试点。
申报试点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申报企业为符合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四个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行业代表性强、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
(四)申报企业需承诺投入必要资源开展数字化改造,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郑州市辖区范围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数字化诊断,并承诺积极配合各级工信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宣传推广、学习交流等活动,能为同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典型示范。
(五)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
(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优先:
1.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荣誉或称号。
2.获得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
3.纳入郑州市《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版)企业名录的企业。
4.符合申报条件但未纳入第一批试点的中小企业,在第二批试点企业征集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流程包括企业申报与审核确定两个阶段。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
据了解,我市将实施分批梯次递减奖补,对入围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企业,分别按照实际发生数字化改造费用不超过50%、40%、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郑报全媒体记者 徐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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