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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海南女学生被福建警方误抓 案犯自首警方不受理

2012-04-23 08:30:43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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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陈才女和陈宝女也到了陈三侬家内接受南海网记者的采访。陈才女说,她是家中三个姐妹中的老大。他们一家多年前是居住在儋州市峨蔓镇茅园村委会,当时在农村办理户口时,不知道为什么漏办了她的身份信息,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是“黑户”。2007年11月的时候,他和妹妹陈宝女及其他6个朋友,准备到福建省福州市批发服装回到儋州卖,到了海口市准备乘船过海时,被告之登船必须要有身份信息,就这样,“黑户”的陈才女冒用陈宝女的身份信息,而陈宝女就冒用了陈尾姑的身份信息。

  陈宝女接着告诉南海网记者,2007年11月23日、24日,她们一行8人在福建省福州市中亭街两家服装批发店内进货时,盗窃了手提包、现金及手机等财物,陈宝女当时未被福建警方抓获,其余人都得到了法律的惩罚。“除了我和大姐,其他6人早都没有联系了。”当南海网记者提出想与案发时其余6人取得联系时,陈宝女回答道。

  “这是我的错,不能让小妹来承担,我投案自首,警方为什么不接受?”陈宝女说,2008年间,陈尾姑考上了琼海市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传媒系。2011年9月,正在学校读书的陈尾姑被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上网追捕的信息抓获,随后被福建警方移送到看守所羁押。同年9月,陈宝女向福建警方自首,但警方却并未受理她的自首。“小妹从来没离开过海南岛,福建警方曾向哥哥出示过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以及相关截屏照片,很容易分辨出参与盗窃的是我,而不是小妹。”陈尾姑说。

  陈尾姑初中是在儋州市第三中学就读,且爱好歌舞,南海网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陈三侬提供的一位儋州市第三中学的舞蹈老师杨爱琳,她说,她教了陈尾姑三年舞蹈,每天早上6点-7点、下午4点半-6点,都是舞蹈上课、排练时间。据她回忆,2007年11月间,陈尾姑可能偶尔会因身体不适等原因,缺席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的舞蹈排练,但从未请过长假。由于4月21日正好是星期六放假,加之杨爱琳无法提供陈尾姑班主任的电话号码,儋州市第三中学内没有相关负责人能接受南海网记者的采访。经多方打听,南海网记者找到了该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陈尾姑所在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系辅导员李颖告诉南海网记者,陈尾姑平常的表现都很好,学习也很认真,2011年9月,陈尾姑突然被琼海警方抓了,这让她和同学们都很震惊。由于陈尾姑案子至今都没宣判,校方目前没有对她的学籍等作进一步处理。

  陈斗时告诉南海网记者,陈尾姑的案子将于4月24日在福建开庭审理。南海网将继续关注。(记者高鹏)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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