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事务外部监督不力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在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对‘一把手’的制约上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而上级机关和部门对农村基层情况的了解基本依赖于基层上报的书面材料,土地拆迁等事务还要村、镇等基层人员的协助,无法进行有力的外部监督。”马玉东认为,这些情况导致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在短期内难以遏制,并有蔓延的趋势。
马玉东举例说,东华镇干部仝某利用负责审核该镇“村村通”道路施工工程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增工程总造价的方法,侵吞公款5万余元;西刘碑村村支书赵某和副主任赵某等人虚列各种违规名目的补贴,侵吞集体资产近11万余元;少林办事处三王庄村主任郜某挪用村集体资金60万余元。
马玉东分析说,由于农村财务制度管理不严格,不按规定财务程序办事,手续和账目混乱,白条入账、假票据入账、公款私存、公款私挪等现象严重,直接引发基层干部犯罪,影响社会稳定。
“鉴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亟待加强和完善。”马玉东建议,要建立拆迁安置管理信息平台和信息公开制度,对拆迁户的申报面积、套数、动迁房房源信息等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方法让群众参与监督,切实将“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建议权,避免村组“一把手”存在“一言堂”和“暗箱操作”。同时,要建立收支规范、管理科学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农村基层资金被个别人操控,加强对资金使用与账目之间是否相符的审核。(记者 邓红阳 通讯员 袁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