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症 未婚夫无情毁婚
张素敏今年22岁,来自上蔡县农村。一年前,她偶然查出患有双侧卵巢癌。这对于刚刚订婚不久的她来说,真不啻于晴天霹雳。更让张素敏气愤的是,她刚刚做完手术,未婚夫一家立即要求解除婚约,并上门讨要彩礼钱。
面对病魔的打击、婚姻的解除、化疗的痛苦,张素敏都咬牙挺住了。“每一次化疗时,我都鼓励自己挺住,父母为了我付出了一切,把养老的钱花干给我治病,我好了,一定好好孝顺他们。”提及父母,张素敏声音哽咽,几乎说不出话来。每次到郑州做化疗都需要花去上万元,张素敏的父亲为省钱,都是睡在医院的走廊里。医药费花去十五万多时,张素敏的病情总是控制住了。
此时,父母已向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借了钱。按医生的嘱咐,2012年4月张素敏本该到郑州做复疹,但是父亲打工的工钱还没有结算出来,等到6月1日再到郑州检查时,张素敏的肚脐下发现肿块,确诊癌症出现转移。一家人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
看着父母在背地里流泪不止,张素敏知道父母的难处。可是她不想死,她还想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然而她也知道,他们不可能再借到一分钱了。
要报恩 愿卖全身健康器官
“我要是到郑州去治,一天就得一千多。而且我上网查查这个病,可能好不了了。我不想让父母再为我煎熬,我决定不治了。”张素敏,表示她已经明确告诉父母不想治了,听天由命。“他们啥话也不说,他们能怎么样?他们想救我,可是实在没有力量了。”
素敏又想到了身后事,“我死了,面对巨额的债务,他们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呢?”张素敏很为难。这时她心里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我还年轻,身体的器官大多都好好的,我就把这些器官都卖了,为父母还还债,留点养老的钱,这样我才能放心地走。”张素敏对记者说。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买卖人体器官是法律禁止的,对于张素敏来说,她的愿望是否能够实现,还很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