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白血病患儿为治病急需用钱,可父亲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目前男童李某与父亲对簿公堂,要求父亲支付高额抚养费并返还保险金。
原告李某诉称,其父母结婚后,于2007年生下自己,后父母离异。去年,李某被确诊为急性双表型白血病,系白血病中最严重的一种,只有经过骨髓移植方可治愈。后配型检查显示:李某的母亲王女士与其父均可进行移植,因其与父亲同血型、同性,配型效果最佳,医生要求首选父亲供者。
今年5月,医院要求与李某的爸爸面谈移植事宜时,对方却拒不会见医生,李某的祖父来医院,告知李某父亲不再提供供体,且不再支付手术费及后续治疗费。于是,医院停止为李某进行移植手术,现在李某仅能通过化疗减轻病痛。
“自今年4月,爸爸对我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任由病情发展恶化。”原告李某诉称,他自被确诊至今已花费20多万元,而父亲仅为他支付了一些医疗费,其余均为其母及其外祖父、外祖母借款支付。李某每月需要到医院化疗,仅由其母亲及家人承担其高额的医疗费及繁重的医疗事务。因此,李某要求其父每月支付3万元的抚养费,并返还李某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
法庭上,李先生同意支付生活费,但认为原告要求每月给付3万元抚养费标准过高,应根据其收入能力及平均生活水平计算,他并非不同意提供供体。保险金是原告祖母办理,已赔付的10万元保险金已交给李某的母亲,所以不同意原告关于返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
因需要补充证据,庭审将延期再进行。(林靖 王建国 胡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