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统一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2012-08-27 17:10:00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旅游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投诉无门的难题有望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草案规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草案还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

  草案还规定,旅游者与旅行社因包价旅游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记者赵超 钱春弦)

[作者:黄楠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