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于梦溪)8月26日凌晨2时40分,陕西省延安市境内某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装有甲醇的大型罐车追尾,造成36人遇难,3人受伤。甲醇泄漏起火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中原网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我省从2005年起就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走在全国前列。
运输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河南高速
据了解,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确需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车道、速度行驶,悬挂明显的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河南省高速公路交通科工作人员表示,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很大。河南省在立法上走在全国前列,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上高速,可从根本上杜绝了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