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左丽慧)记者日前从郑州市文物局获悉,为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规范大运河遗产的利用行为,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大运河遗产郑州段保护工作的通告》,从八个方面加强保护工作。
《通告》明确了“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范围为,郑州境内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河道、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主要遗产点包括汴河故道郑州段(通济渠荥阳故城段)、惠济桥、荥阳故城(荥阳故城城址、古荥冶铁遗址、纪信墓及碑刻、荥泽县城隍庙)及根据普查登记、科学研究或考古发掘,并经文物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重要文化遗产。同时,大运河郑州段主要遗产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郑政通〔2011〕30号文件公布实施的《郑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
在大运河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实行建设项目文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除防洪、河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
《通告》还指出,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郑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并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在大运河遗产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符合郑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不得破坏大运河遗产的环境景观和历史风貌;在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大运河遗产安全及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大运河遗产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此外,保护范围内可建设保护、展示设施及必要的辅助设施。保护、展示及辅助设施的位置、规模、风格、色彩等应与遗产的整体环境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