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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白鹿原》署名权之争 凸显编剧尴尬处境

2012-10-11 17:17:00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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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白鹿原》热映以来,争议之声不绝于耳,先是影片内容的褒贬不一,接着业内又开始探讨删减版和原版的孰优孰劣,不过,这些都不及原编剧芦苇对《白鹿原》的炮轰来得惊天动地。

  剧本之争 凸显编剧尴尬处境

  做为影视剧制作的第一道工序,编剧所担负的责任极为重要,影片的成功与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编剧改编的功底是否扎实,更确切地说,剧本的好坏直接决定电影的命运。《白鹿原》上映后,争议最大的是,影片过于突出女性角色田小娥,其他主要人物被削弱、甚至成了附属和陪衬。

  对此,原编剧芦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电影《白鹿原》立项后,西影厂里指定我当编剧”,但他在2005年北京电影局举行的《白鹿原》立项研讨会上却发现剧本被掉包,“上报的剧本不是我的,而是导演王全安的”。电影拍完后,制片人提出给芦苇编剧第二署名权。由于芦苇不认可他剧本的精神指向,觉得王全安把影片格局做小了,把土地史诗拍成腻腻歪歪的男女关系,“所以考虑再三,我决定不署名。”

  针对芦苇的炮轰,《白鹿原》的宣传总监周洲回应更加激烈,“想署名第一编剧被拒绝,署名第二也愿意。写下同意书,之后却反悔,反悔是为了反咬,反咬是为了出名。没有作品面世,观点激情四射,芦苇老师不是走向艺术的巅峰,而是走向艺术的疯癫啊!”

  我们无法考证剧本之争孰是孰非,但这样的对峙却直接凸显了编剧的尴尬处境。

  重视不足 编剧应得到相应尊重

  作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在《百花奖没有理由排斥对编剧的奖励》一文中提出:5000万元资金的百花奖没有设剧本奖,照样闪亮开奖,这是中国电影发展中缺失较严重的地方,影视编剧也会成为制约影视发展的一个死角。

  在2006年《墨攻》上映后,编剧李树型将导演张之亮告上法庭,原因是该片编剧署名为张之亮,李树型的名字则排列在工作人员一栏。虽然最终判决李树型应享有相应的编剧署名权,但这些都足以体现影视编剧缺乏相应的认可,也影射出编剧行业法律保护的薄弱。

  虽然外界对编剧还不够重视,但已经有业内人士意识到了编剧的重要性。其中,导演陈可辛尤为尊重编剧权益,据了解,影片《投名状》的编剧署名长达九个,陈可辛的宣传总监陆垚表示:“我们的态度是,只要对于剧本有出过力,参与写本子的就会署名编剧,这是对他们劳动的基本肯定。”

  (崔波)

[作者:于晓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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