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场
中原网讯(记者 王翠 通讯员 陈晨 文/图) “俺才来这儿,拉着家里种的菜来卖,不知道这是占道。”来自曹庄村的农妇在纬五路骑着机动三轮车流动卖菜。“你这种车辆属于郑州市城区违法车辆,而且还占道经营,以后不要再违规了!”金水区城管执法局经八路中队副队长胡海亮劝解道。
10月31日上午,经八路街道司法所联合交巡警、执法局经八路中队对辖区“七类车”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执法。
雷姓三轮汽车车主,拉着一车红薯停在红旗路上卖,“我老家是开封的,原来在老家卖,在这儿每斤红薯能多卖两三毛钱,所以就从老家拉来郑州卖,不知道这是不允许的”。
联合执法队认定其违规行为后,对三轮汽车进行暂扣,要求车主写份保证书到社区盖章后去经八路执法中队进行处理。“之前,对他们进行过多次劝阻,但依然我行我素,写保证书留档备案,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交巡警贾队长说。
据了解,9月14日,郑州市曾出台关于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治理和规范的相关通知,通知要求取缔非法营运和占道经营车辆;对摩托车、电瓶观光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架子车共“七类车”实施禁行;规范管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和各种机动车的行车秩序。此次经八路街道的联合执法,主要以占道经营车辆和“七类车”为清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