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机构
不接受赞助每年发布《报告》
据介绍,这次省环保联合会推出的《报告》,不仅是我省首次发布企业环境行为年度报告,而且以民间社团组织为主体进行在国内也不多见。
昨日,省环保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开展的河南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研究,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行为,“我们不接受任何企业、任何形式的赞助,现在不会,今后也不会”。
该负责人还表示,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一种社会监督手段。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公布企业环境行为排行榜,是为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激励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不断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今后,我们将每年发布一次‘报告’。”他说,本次《报告》系首次发布,“我们经验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社会各界批评指正”。
据悉,该《报告》将在省环保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全文刊登,大豫网、大河社区网也将全文转载。
专家点评
评价更全面结果更客观
《报告》的发布有何意义?
昨日,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健磊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政府部门的评价不同,第三方的评价尽管数据来源困难,但评价指标更为全面、科学,结果更为客观和独立,可以说是探讨了一条社会监督的新途径。
高健磊认为,这一研究,对政府环境监管体系来说,是有益的补充与促进。政府部门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管,多为单一指标的单项考核,《报告》中的评价体系则是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因此更具参考价值。对于公众来说,社会团体发布企业环境行为报告,不仅多了一项科学的评价标准,而且是一个新的监督途径。
“对于企业来说,将是有力促进。”高健磊说,在发达国家,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非常成熟的社会监督机制,每年政府、第三方机构、企业都会发布评价报告。许多知名企业把它当做义务,主动发布报告以彰显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环境评价机制,可促进企业自觉改善环境行为”。
高健磊希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能成为一种长效机制,“持续下去,才会更加完善,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政府监管、企业改善、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