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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子母亲赵梅福被劳教引关注 兰州警方:看儿子是狡辩

2012-11-22 11:35:04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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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 母亲带着家乡土特产去北京看儿子

“我叫郭大军,在北京某高校读研,2012年11月,50多岁的妈妈背着家乡的油饼、核桃来北京看我,查身份证后,由于曾经上访过,被认定再次上访,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带回兰州,劳教一年并拒绝亲属探望。”20日,一条微博引起了网友的共鸣,在瞬间被转发了上千次。而在此之前,郭大军从未接触过微博。

坐在记者面前,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理科男生。1983年出生,戴眼镜、平头、穿干净的套头毛衣,腼腆而不善言辞。说起妈妈,他开始尚能平静,但之后的谈话却数度被哽咽打断。他告诉记者,妈妈赵梅福11月5日从老家兰州皋兰县出发,来北京看望儿子和儿媳,郭大军安排他在学校周边的招待所住下。“开始的时候,妈妈说她想继续上访,但是被我劝住了,她答应在北京期间不再这样做。”郭大军说。妈妈赵梅福住在招待所期间除了在屋内睡觉、让儿子帮忙写材料,也没做什么“出格儿”的事情。8日,赵梅福决定坐火车回老家,在北京西站她给儿子打过几个电话。“当时我问她去哪儿了,她说她还没出火车站呢。11月12日就联系不上妈妈了。”郭大军说。

【奇怪】 一张手写日期的劳教通知书

郭大军给记者出示了一张赵梅福被劳动教养的通知书,从简短的公文式叙述中记录了一个农村妇女漫漫的上访路。这张通知书是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上面写着:赵梅福,又名赵梅富。女,汉族,1958年4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违法经历:赵于2007年6月、2008年1月、2008年7月因扰乱公共秩序先后被行政处罚3次。赵梅福三次违规上访,经告诫和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又于2010年4月21日再次违规上访……兰州劳动教养委员会做出对其劳动教养1年的处罚,期限自2010年5月7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签发日期是2010年5月14日。

这次的劳动教养并未得到彻底的执行。郭大军告诉记者,妈妈在劳教所待了一个星期左右,当地政府部门以其身体有病为由,做出暂缓劳教的决定。赵梅福被放了出来。至于妈妈是因何被放出来的,郭大军坦言“自己是做了一些事情的”。“当时我就想怎么才能把妈妈救出来,找到媒体,记者报道了我们家的事情,当地政府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才放人的。”郭大军说。同时,郭大军也表示,妈妈从劳教所放出来后,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暂缓劳教的通知书,当地也没有明确告知妈妈是因为得了什么病而不适合劳教。

这次,赵梅福再次被送至劳教所,家人收到的仍是原来的那张劳教通知书,只不过落款的部分手写加了一行字:赵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郭大军说,他父亲曾到劳教所看望妻子,但是被拒绝了。

[作者:石明磊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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