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公安机关违法执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表示,赵梅福第一次被中止劳动教养时公安机关应给家属书面的通知,告知原因。一般被教养者在所内得了传染病或者劳教所不具备医疗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决定中止劳动教养,但会给家属出具书面申请。同时继续劳动教养也没有时间限制,但前提条件是患者的病症必须消除,有医院的证明,才可继续被劳动教养。“像赵梅福这样既没有医院痊愈的证明,公安机关也没有新的通知,人就被投送劳教所,执行的程序有问题,属于非法执法。” 余凌云说。对于这种情况,郭大军一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据《北京青年报》
新闻速评
人民日报:有明白才有清白有公正才有公信
自任建宇被劳教以来,这一案件引发普遍关注:一个青年只是在网上转发了文字、图片,原创者未被追究,为何转发者却被劳教?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如何成为违法物证?这些听起来有些荒诞的情节,让大家在关注一审法院裁定之外,更觉有必要探讨劳教案件本身。
有明白才有清白,有公正才有公信。如今任建宇恢复自由了,但其当初为何失去自由,依然缺乏明确说法。如果说任建宇发表“负面言论”涉嫌犯罪,那么当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时,有关部门却通过劳教制度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一年,是否合理?在国家多次重申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背景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何避免“扣帽子”式的威胁?即便是公民表达权利被违法滥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单独甄别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