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22日电 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梁振英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确定,11月24日至12月4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12月19日上午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确定刘汉铨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汉铨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三十六名。
刘汉铨表示,选举会议成员提名他人为代表候选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选举会议成员本人登记为参选人的,需要由其他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为其填写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刘汉铨说,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选举会议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主持选举会议。22日的主席团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梁振英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梁振英主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