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工商局获悉,贵州省工商系统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第三季度查处“傍名牌”案件334件,查缴假冒、仿冒白酒、葡萄酒10158瓶,香烟53条,化妆品261件,机动车12辆、农业机械37台,种子100公斤、农药23公斤。
纳雍县工商局发现某家电专卖店销售的带有“中山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消毒柜等家用电器,外观、做工均非常粗劣,经调查后证实,该专卖店销售的22台吸油烟机、14台燃气灶、13台消毒柜和11台热水器属于广东省中山市科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且都标有“中山老板电器有限公司”标识,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老板”驰名商标很容易混淆,是典型的“傍名牌”违法行为,纳雍县工商局遂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兴义市工商局也根据群众投诉,在对黔西南州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YAMAHA”进口摩托车2台,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从一名上门推销人员的手里以每套60元的价格购进了两套“YAMAHA”标识,然后将标识安装在两辆重庆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国产两轮摩托车上,并以每台61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由于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工商部门依法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侵权标识,同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