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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院约谈李庄 曾在看守所对摄像机念“藏头诗”

2012-11-28 09:39:32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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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李庄:我在2010年1月22日开始着手写《检讨》——“藏头诗”。写成后把每句话第一个字顺下来念就是“被比认罪缓刑”,其中“比”是谐音。

新京报:重庆警方一开始没看出来?

李庄:没有。他们挺高兴的,带了摄像机到看守所拍摄,让我对着摄像机说一遍。我写的答辩状,几十页都倒背如流,但写的假话,短短六段却背不过。拍摄时,只好把原稿放在台子上,一个字一个字念。

我念一句,检察官记一句。当他低头记录时,我就对着摄像机录口型:“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这两句话本来是无声的,只做出口型。但我一激动,就大声念出来了。检察官一脸疑惑地抬头,我赶快闭嘴,但他一低头我又开始默念。

李庄

向最高检控告“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的李庄,接到重庆一中院的约谈电话后,25日夜抵达重庆。

昨日,李庄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11月29日,重庆市一中院将约谈他,就其申诉和控告事项了解情况。

此次约谈,法院可能会明确答复是受理或拒绝他的申诉。谈及案件重审的可能性,李庄认为“阻力重重,风险极大”,因为一旦重审,将有一大批人要承担责任。

[作者:孔璞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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