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在看守所和监狱有没有比较难忘的细节?
李庄:2011年3月29日,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郭维国(今年8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郭维国有期徒刑十一年)赶到看守所。他让管教把他从东北带来的熏鸡拿出来,说大家都尝尝。管教掰了一个鸡翅膀后,他把剩下整只鸡都给我吃。我一年多没吃过这好东西,拿过来就啃。
郭维国就坐在我对面。我一边啃,一边用余光见他哭了。他摘掉眼镜,眼泪流下来,比他年纪大七八岁的看守所所长赶快拿了两张纸巾给他擦泪。他说:“李庄,是条汉子!”
新京报:他为什么哭?
李庄:我不知道,也许是对我遭遇的同情吧。我今后希望见见他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