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名校集团化办学勿过速
各地在推行中小学教育集团化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强行“拉郎配”、集团化过快扩张、激励机制不配套等问题。
近年来,为解决教育均衡化问题,不少地区推行中小学名校集团化,通过中小学名校建新校区自我孵化、或与其他学校“联姻”等方式,将名校品牌不断拓展和延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教育界人士指出,集团化过程中要尊重教育规律,“责权利”相结合,避免出现集团化过快扩张引发优质资源被“稀释”等问题。
名校集团化遍地开花
本刊记者近日在对北京、广东、浙江、四川等地的中小学名校集团化发展情况进行采访调研中了解到,教育集团模式在杭州、深圳、南京、成都等全国不少地方都已开始试行。不少地方纷纷在一体化模式和共同体模式两大基本类型的基础上,探索核心连锁式、教育联盟式、名校托管式、城乡互助共同体式、优质资源再生发展式等多种运作机制,实施“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校”、“名校+民校”等多种办学模式,探索名校集团化战略。
成立于2002年的杭州求是教育集团,是全国第一个公办基础教育集团。2004年杭州市委、市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此后,杭州要求所有新建学校都要纳入集团化办学。目前杭州全市共建立教育集团177个,成员单位663个,六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参与面达67.7%,幼儿园名园集团化参与面达32.8%。
成都市2009年3月正式启动普通高中名校集团发展工作。截至2010年8月,成都市共组建名校教育集团148个,龙头学校148个,成员学校554所,集团涵盖702所学校(幼儿园)。
深圳市目前共有11个教育集团,其旗下各中小学校共有在校学生5.6万人。这其中既有公办的深圳育才教育集团,也有民办的深圳崛起教育集团等,还有公办和民办混合体制的深圳实验教育集团。
北京四中、八中、实验二小、北京小学等西城区四大名校将各自牵头成立四大教育集团,吸纳普通学校为成员校,加入集团的普通学校不仅能共享名校资源,学生甚至可以到名校去上课。集团内各学校在保持原独立法人的基础上,发挥名校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优质校和成员校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教师研训等统一管理,教师待遇、专业发展等统筹安排。
本刊记者发现,这些教育集团发展模式和管理结构各异,有的各学校之间是独立的法人关系,比如深圳育才教育集团内部采取“一级法人,两级管理”,分校校长由政府部门任命,并获得总校校长“授权”,各分校相对独立;而有的学校则合并为同一法人主体,由总校校长一人统领,下设分校负责人由总部副校长兼任,或干脆将分校称为“部”,“部长”直接向总校校长负责,如深圳实验教育集团。
本刊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中小学教育集团的影响力已经初步显现。据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介绍,教育集团化促进了教师的均衡配置。例如成立于2003年9月的深圳实验教育集团,依托深圳实验学校的品牌,实现规模发展,目前全校共有学生7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成为一所各学段相互衔接、实行一体管理的实验性、示范性学校,极大地优化了深圳的教育资源。
在杭州,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后,六个老城区优质学校占有比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农村教育水平得到快速提高,杭州全市农村骨干教师所占的比例从2005年的24.7%增加到目前的48%,年增长率为11.65%。2012年秋季学期,杭州的公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零择校”,按学区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