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揭发”:购买者有俩身份证
庭审过程中,金政房地产公司向法官“揭发”称,杨文婷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围绕着11套商业用房,杨文婷和金政房地产公司打了几年官司,官司在朝阳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之间折腾过几个来回。
在两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书中,杨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别显示为1986年和1989年,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样。
如果后一身份是真实的,杨文婷2006年以近1.3亿元巨资买房时,只有17岁。
买房过程:买主父亲实际决策并出资
围绕着这109套房子,开发商金政房地产公司和代理销售商北京百富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之间几年前也打过官司。
代理销售商为了证明109套房产是自己的销售业绩、应当获得销售提成,开发商为了证明房子是自己独立售出与代理销售商无关,各向法官提交了大量证据。通过了解案情,记者梳理出109套房产的销售过程。
杨文婷,男性,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他的父亲杨三俊,是109套房产真正的出资人和决策者。
诉讼期间金政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张玉为称,“山西大客户”根本没去过售楼处,而是直接找了金政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很重视,直接让他去接洽。
“2006年元旦刚过就开始谈。女人街有个上岛咖啡店,谈判都是在那里进行的。”他说。
当时代表杨三俊洽谈买房事宜的,是一个叫李子豪的人。李子豪在仲裁期间表示:“我们在北京开了公司,到处看楼盘,找可以经营的房产。我在公司做副总,是职业投资人。”
张玉为说,2006年大半年,他都在跟进这件事。当年1月底,杨三俊亲自来到北京和张玉为谈。他说自己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想改造成酒店经营。于是,张玉为介绍了一个做酒店管理的朋友帮忙。3月初,杨三俊决定在鸿锦阁买房。
张玉为说,杨三俊等人很关心进度,甚至在售楼处设了办公室。最初杨三俊没想好是买B座整栋楼还是半栋楼,当时他要求百富行公司的人先开盘卖A座的房子,B座等他想好后再对外卖。后来等到6月份,实在等不下去了,B座才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