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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应攻克“中国方程式” 需因地制宜基层实践

2013-05-25 11:14:00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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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第一桶金”

  车到榜头镇坝下村工艺街,街面正在修整,显得有些凌乱,但扑面而来的街景已有几分大都市的神似。“榜头是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福建仙游县的核心区,也是全国古典家具的风向标和晴雨表。”据镇党委书记郑群星向本刊记者介绍,总面积138平方公里的榜头镇,自宋代以来就开始制作民间工艺家具,“2000多家家具企业吸纳了6万多人就业,今年产值将达到200亿元。”

  现在,面对这个已具城市雏形且经济规模日趋扩大的乡镇,郑群星最头痛的就是土地。由于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厂房、家具广场等建筑难以取得个人产权,家具企业无法通过房产抵押获得融资贷款,“有资产难变现”,成为影响当地企业发展的“瓶颈”。

  榜头镇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中非常具有代表性。莆田市委副书记赖军为本刊记者解读说,“目前农村特色产业不断兴起,村集体土地大都没有用于农业生产。类似坝下村工艺街这样在集体土地上发展的特色产业,所发生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如何确认和流转,是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经省政府同意,榜头镇试点借鉴了广东省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三旧”改造经验。其核心就是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基础上,按照“三旧”改造的政策,将原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可质押、抵押和贷款的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将农户身份转换为城镇居民,并按照不同地段缴纳不同的土地出让金后,实现其手中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两证合一”。

  一方面,榜头镇居民借此可以顺利实现房产抵押贷款支持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三旧”改造获得土地出让金的40%返还镇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按照郑群星的感受,这次改造非常成功,“现在榜头镇已经手续报批的有500多户,面积2000多亩,一举盘活了土地资源。”

  与榜头镇坝下村相距二十多分钟车程的华亭镇涧口村,作为没有产业支撑的山区农业村镇,却是一番“有地无钱”的情景。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农村土地和房屋闲置,浪费现象大量存在,出现不少“空心村”。同时,改变乡村落后面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支持。此背景下,以拆旧复垦、土地整理、村庄整治为切入口,近3000人口的涧口村被列为莆田城乡一体化“幸福家园”试点村。

  “土地整理旨在对农村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按照‘一户一宅’标准对农民土地和房屋权益进行确认、办证。”赖军介绍说,莆田将清理出来的农村现有废弃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在城乡统一规划前提下,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复垦耕地置换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有偿转让,充实村集体财力,“这笔资金就是涧口村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造的‘第一桶金’。”涧口村已经复垦的新增耕地140亩,以目前每亩38万元计算,有偿转让获得的资金达5320万元。

  指着统一规划施工、9月份就要竣工的村民新居,华亭镇党委书记谢长征告诉本刊记者,根据村民大会上村民要求,为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每户新居为四层,共378平方米。目前,市区两级政府给涧口村下拨共计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用于该村新建区的综合配套建设。“我们明确是‘拆旧复垦’,而不是‘拆迁安置’,对拆旧统一按建筑结构实行货币补偿,复垦统一组织实施,复垦后的耕地归原住户所有,统一进行流转。”在他看来,这样有房户、无房户和缺房户各方都有利益、都有积极性,“这也算是个创新之举吧。”

  “我们一直对干部强调,你是这个村的村民,你会怎么想?从村民角度出政策,提工作方案。切忌大呼隆式的大干快上,而是稳妥地一步步走。”中国农村千差万别,城镇化进程中,不仅省与省之间,甚至村与村之间,也很难用一样的模式去复制,莆田的经验就是“一村一策”、“一村一案”。比如,有在深化农村产权流转制度改革上探索,有在村庄整治和确权发证上探索,有在土地整理上探索,也有在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村庄整治上探索等等尝试。

  利用土地资源,形成启动城镇化建设的“第一桶金”,是现实而理性的办法。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认为,“世界各国的城市化都要使用农地,政府的职责是组织社会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对土地的利用实行用途管制,没有必要在按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同时非要改变土地的所有权。”

  比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大规模推进城市化时,都实行过对农村土地的“区段征收”制度,即在按规划改变农村土地用途时,规定农民把40%~50%的土地所有权交由政府,由政府进行开发融资和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其余土地可由农民按新用途的价格自行处置,政府再依法对土地交易实行税收调节。

  “通过这样的方式,既保证了城市建设按规划进行,又促进了土地按市场价格机制使用,还使得城镇化同时也成为富裕农民的过程。”他感慨地说,应当借鉴别人的有益经验,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探索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制度改革,使它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人的城镇化”如何走

  现在,距2000年“十五”计划提出“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已过去十多年。我国小城镇人口占城镇人口比重,则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最高的27%,下降到2010年的20.7%。对于这个结果,陈锡文认为不难理解,“产业集中在大中城市,就业和人口就必然集中于大中城市。”

  而且,“目前我国还有20%的小城镇无集中供水,86%的小城镇无污水处理设施,小城镇的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仅为城市的20%,加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的相对不足,小城镇缺乏吸引力。”他举例德国,60%的人口、80%的中小企业分布在2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中,从而形成了它具有特色的城镇体系和产业、就业、人口分布格局。

  最尴尬的是城镇化数据。201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6%,而按公安部户籍统计得出的户籍城镇化率仅35.2%;1980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为500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为19.39%。201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4.6万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为49.95%,户籍城镇化率34.15%。30年间,城市面积扩大了9.2倍,城镇化率仅增加了2.58倍,户籍城镇化率只增加了1.78倍。

  这说明,过去30年,我国城镇化更像是“土地的城镇化”而非“人的城镇化”。

  那么,“人的城镇化”是不是就像不少专家提出通过户籍改革那样简单解决?现实远比想象复杂。比如,仅目前1.6亿已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居住和社保,以及1260万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每一项任务都是史无前例的挑战。即使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将有4.5亿人口在农村生产和生活。陈锡文强调,“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化的成果,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做到城镇化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并行不悖地协调推进。”

  源于这个坚硬的现实,城乡一体化就成了“人的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对此,梁建勇的回答是,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不是以往的新农村建设,也不是新的造城运动,必须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和特色来做,“莆田号称‘七山两水一分田’,地域小、土地缺,现实资源经不起任何形式的‘造城运动’,逼着我们不得不走城乡集约发展的道路。”

  与此同时,尽管莆田市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0.9%,但实际质量最多也就30%多的水平,是典型的“小城市、大农村”。这个现实又决定了莆田不能是保留现状的“城乡一体化”,而必须走城市做强做优支撑下的“城乡一体化”。因此,在他看来,“我们一开始就强调,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与社会和谐相结合、与文化传承相结合,并提出‘形态田园化、生活城市化、福利均等化’的一体化思路理念。”

  能不能围绕着人来实践这个理念,首先体现在规划上。“规划制定过程,采取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特别是村镇规划,村民说了算,整个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见,包括最后报审批之前都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莆田规划局总工程师郭凤来说,“城乡一体化,我们理解不是在哪里生活的问题,而是内涵、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整个规划的理念能不能以人为主体,这个最为关键。”

  “特别是莆田这个地方,山水条件非常好,一部好的规划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完全能实现规划的目标。”据其介绍,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这份《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力求做到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的“四规合一”,形成各部门都必须认可和严格遵守的一张“空间工作底图”。今年初,莆田建市以来第一次通过市人大专门决议,真正将这部《规划》变成了莆田未来发展的“宪法”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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