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最怕遭遇意外。
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市总工会最近联合推出的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新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的通知》,给大家带来福音。
在继续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基础上,对夫妻双方(含单亲带未独立生活子女)在杭州主城区务工3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参加工会组织),因学因病因急难险情导致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享受杭州市“春风行动”有关援助政策。
《通知》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春风行动”有关救助:
(一)家庭年收入扣减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成人高校上大学学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计算)后,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以下的;
(二)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年合计自负医疗费支出在5000元(不含)以上,且家庭年收入扣减上述支出后,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以下的;
(三)家庭在杭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经济损失超过当年度家庭年收入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持家庭户口簿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在杭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夫妻双方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夫妻双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夫妻双方工会会员证、家庭成员工资单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后,给予春节一次性救助金每户3000元、“送清凉”慰问金每户700元、子女上大学助学金每生3000元。
早在2008年,杭州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对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地来杭务工人员实施救助。2011年,办法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拓宽了申请渠道。
自办法出台以来,共救助因遭遇急难险情和患大病重症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3355人次,发放救助金632万元。(记者 孙钥 通讯员 胡大淼 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