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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厅处长受贿千万 拥有9套房4个假身份证

2013-08-21 09:44:0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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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长的理财“经”

  检察机关还指控冯哲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1117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表明,冯哲共拥有9套房产,购房支出325.2万余元,银行存款1328.1万余元,保险和证券产品价值317.3万余元,家庭总资产近2000万元。

  冯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总资产数额没有异议,但辩称能够说明其合法来源,包括自己的理财收入。

  归案后,冯哲说,他学财务出身,对理财比较感兴趣。

  据办案人员介绍,冯哲在理财方面,除了涉足投资保险、证券外,还做起了房产。2006年8月,他耗资259万余元在郑东新区买了6套房产,归在女儿名下,并分别租赁给多家公司获利。

  冯哲还通过关系办了4个假身份证,把400余万元存入这4个身份证和自己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冯哲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包括银行利息收入、其本人工资及奖金福利收入及参加评审、检查、庆典、讲课等收入、出租房屋收入、人情往来收入等,能够说明来源的合法收入为967.9万余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数额为798.5万余元。

  法院最终认定,冯哲受贿犯罪所得数额为233.4万元。

  2012年12月18日,孟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冯哲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冯哲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跑资金埋下隐形腐败

  “教育存在着‘投入不足’的缺陷,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经费每年实际上是在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好使用好教育经费也就显得非常重要。”一位不愿具名但长期关注教育事业的河南省人大代表向法治周末记者坦陈,在现在的教育事业经费支配方式下,各类学校的公共财政拨款额度基本由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加之对经费分配及使用过程缺乏足够的有效监督机制,由此在教育经费配置和教育经费使用领域滋生了大量不合理现象,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河南省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向记者透露,近年来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之势,且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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