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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制定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 节假日可办户籍

2013-11-07 07:42:06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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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信访

  建立预约会见在押人员制度。

  加大信访事项解决力度。

  关键词 交通

  缩短办理车牌、驾驶证时间。补换证、转移登记、注销、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等业务,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预约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0日缩短为40日。科目二、科目三申请补考的预约时间由原来的20日缩短到10日。驾驶证科目三考试结束后做到当日发证。

  取消“禁行路线通行证工本费”。

  推行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属地化服务管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必回原登记地办理。

  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立即拍照取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尽快恢复交通,严防次生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民警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建立“河南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冀豫站、郑东新区站建立“河南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向过往司乘人员提供省公安厅直管高速公路路段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违法处理、银行自助缴纳罚款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关键词 消防

  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的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工程,由规定的5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

  实行消防执法建议制度。消防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在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同时附送《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将整改要求、方法和标准书面告知当事人。对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主办人员负责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

  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依托河南消防信息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栏”,对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从事中介服务,以及其他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公布,引导群众对违法单位进行监督。开通“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布消防产品品牌和生产、销售企业,曝光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信息。

  开通消防监督举报电话。消防部门在河南消防信息网上建立网上举报和咨询受理平台,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371-65923119,各市消防部门全部开通“96119”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群众对消防业务的咨询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作者:张玉东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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