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家中充电引发火灾谁来赔?判决:厂商、物业和车主都担责
居民庞某将电动车带回家中充电引发火灾,导致邻居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记者昨日获悉,惠济区法院审结这起因电动车入户充电引发的纠纷。8月24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全额领取到了执行款。
案情电动车在家充电引发火灾获刑,还被邻居告了
2018年4月,庞某在某电商平台买了一辆折叠电动自行车,支付货款1999元。在商品详情界面,商家承诺,电池使用寿命为5年。2021年5月,庞某将电动车放置在家中充电时突然起火、爆炸,引发火灾,导致庞某房屋及部分屋内物品损毁,邻居林某受伤住院。火被扑灭后,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在充电过程中,该电动车电气故障引燃可燃物。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显示,火灾发生时庞某所居住小区存在消防车通道不通畅,车辆、物品等占用通道情况。
法院经审理,以失火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3年。邻居林某伤愈出院后,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遂将庞某、案涉电动车的生产及经销商某公司、电商平台经营者某网络公司与案涉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4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在案件审理期间,某网络公司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自愿撤回对某网络公司的起诉。
判决家中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担责20%
法庭上,生产及销售商某公司表示,生产的车辆经检验为合格,无质量问题,交付给购买人庞某的车辆,在投入流通时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存在产品缺陷;不能证明起火的电动车就是该公司销售的,有可能是其他电动车引起的火灾。
庞某表示,自己在发生火灾后,已采取了拔掉插座、泼水等措施积极灭火,且其在逃生时也大声呼救。林某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逃离,自身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堵塞消防通道亦存在过错,其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则表示,该公司在火灾发生时积极配合消防救援,事后及时维修设施设备,故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庞某将电动车放在家中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对林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某公司作为电动车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电动车属于特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电动车应取得生产许可证或相关国家认证,但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庞某下单购买前具备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的资质,具有生产许可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及取得合格证等,即案涉电动车可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某公司对损害后果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未保障地面消防通道畅通,存在过错,应当对林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合案情及各主体之间对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比例,酌定庞某承担20%赔偿责任,某公司承担50%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10%赔偿责任。依法判令庞某赔偿林某各项损失共计515.45元,某公司赔偿林某1288.63元,某物业公司赔偿林某257.73元。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与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庞某却几经催促未能履行,林某便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努力下,被执行人庞某的妻子代为履行500余元执行款。
提醒电动车违规充电隐患多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频发,有关部门早已就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火灾防范等明确作出规定。然而生活中,仍有一些人选择飞线充电、电动车入户充电方式,由此引发的火灾也都有发生。
安全无小事。法官提醒,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左邻右舍的安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认真核验商家资质,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并注意认真检查商品的相关合格证书,核实生产厂家、日期、质量合格等标识,并保存好购买凭证。(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刘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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