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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多家拍卖机构拍卖师严重缺少 4大疑问待破解

2012-04-13 06:28:59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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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一起房产拍卖案件经过50多轮电子竞价,最终以298万元超过起拍价50.9万元近6倍的价款拍卖成交,实现了标的价值的最大化”,这样的“最佳拍卖结果”让各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昨天,省高院在巩义法院召开全省司法拍卖改革现场会,接下来将在全省推行这一做法,即“四个统一”:266家拍卖机构统一纳入名册,统一由中级法院对外委托,统一司法拍卖公告范围,统一进入政府所属的产权交易机构。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每一宗拍卖案件都要全程录音录像,而且采用以电子竞价和传统竞价相结合的竞拍方式,提高拍卖成交率。

喜 “四个统一”让法院拍卖更公开透明

2月8日,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要求积极改革创新,构建更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机制。

其实,我省法院自2010年10月1日后,出台了《河南省高级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法院委托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确立了司法拍卖改革的“四个统一”。

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全省50万元以上的司法拍卖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108宗,其中成交45宗,拍卖成交率达41.67%,成交金额达4.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拍卖成交率提高了近20%。包括房地产、土地、股权拍卖、苗木拍卖等。其中,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焦作中院委托的一宗起拍价为50.9万元的房产拍卖案,经过50多轮电子竞价,最终以298万元成交,实现了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

还有,省法院技术处用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将三次流拍的孙口黄河大桥变卖成交,这是拍卖改革后的第一例变卖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事后批示:“很好。”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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