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 200多家拍卖机构,半数以上只有1个拍卖师
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说,虽然全省法院都积极探索开展对外委托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譬如南阳的桐柏县法院今年的司法技术案件调撤率达到10%以上,效果很好;巩义市法院司法拍卖“小标的额搭车拍卖”模式,都是很好的尝试。
但是目前全省各级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评估价50万元以上的司法拍卖进省产权交易中心,各地市普遍反映50万这个基数太低。主要是成本费用太高,拍卖机构和当事人反映标的小往返花费多,程序麻烦,浪费时间精力。
其次,对拍卖机构的管理需要完善。目前,我省实行凡是在省商务厅登记注册的拍卖机构全部纳入法院司法拍卖名册,与全国其他省市操作不同。如重庆在全市98家拍卖机构中选择30家,山东省高院是在全省300多家中选择12家等。
按照去年统计,我省200多家拍卖机构中只有一个拍卖师的机构有131家,占到51%。这样的拍卖机构多数是一个人即是老总又是拍卖师又是工作人员,有的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遇到这样的拍卖机构当事人不满意、不信任,法院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