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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布百名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10人被判刑

2012-07-31 07:10:58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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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旺拒不执行判决案

2011年9月13日,法院判决李仁旺支付刘某等人贷款共计118962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375元,判决生效后,李仁旺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仁旺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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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07年12月7日,熊建与李某签协议,将开发的房产整体打包转让给李某,后因房屋交付问题产生纠纷,李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于2009年9月29日判决熊建向李某交付18间房屋和车库。判决生效后,熊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熊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熊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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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徐世宾系新乡市中州电源电器厂(下称电源厂)法定代表人。电源厂向新乡商行抵押贷款70万元,到期后只归还2万元。2007年8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2008年1月9日新乡商行申请立案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对电源厂所抵押部分进行拍卖,向电源厂法定代表人徐世宾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徐世宾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法院认为,徐世宾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徐世宾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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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堂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2006年戴建堂投资400万元筹建尉氏县岗发肉联有限公司。2008年5月,法院在审理李某诉尉氏县岗发肉联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李某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钢梁等财产进行保全。法院认为,戴建堂明知公司财产已被查封,仍予以处置,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遂依法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作者:韩景玮 通讯员 安利萍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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